〈書林打獵夏季歷史系列之二〉「什麼是歷史?」首部曲

魏國彥 2021/05/27 10:05 點閱 3965 次

歷史之為物,有個本體嗎?是一種存有嗎,它的根基是過往發生過的事實,而所謂的歷史是一種適切的摘要嗎?

做為人類,我們如同瞎子摸象,有人摸著了腿,有人摸著了耳朵,說出的歷史模樣各有不同,但終究有隻「大象」在五里霧中,假以時日,我們終於能看清他的長相,是這樣嗎?如果沒有這隻大象,那麼,歷史敘述,連篇纍牘,也不過是滿紙荒唐言?幾把辛酸淚?寫書的是瘋子,看書的是傻子!

事實與歷史的關係

我求助於英國史學家卡爾 (Edward H. Carr) 寫的《什麼是歷史?》(What is History) 原書出版於1961年,收集了他在母校劍橋大學歷史學講座的六場講稿。中文版以《歷史論集》為書名,由當年的輔仁大學歷史系系主任王任光教授翻譯,幼獅文化事業1968年出版。

我手邊讀的是1984年第九版,看得出當年是本暢銷書。2009年,中山大學江政寬助理教授,參閱王任光、吳柱存及大陸陳恆的譯本重新翻譯,並增添英文新版書的導讀文,以《何謂歷史》為書名出版。

本書第一章主題為「歷史家與事實」;開宗明義,對於事實與歷史的關係,以及歷史學家的角色做了精彩的論述,引用了很多名言警句,想像當年有幸親聆演講的人一定擊節再三,大呼過癮。而,六十年後讀講稿的我有另一番好處,那就是,可以反覆摩挲,深思明辨。

從事實推出結論

作為一個歷史學的素人,我對歷史的觀念十分素樸,基本上服膺十九世紀的「英國自由主義」傳統,也相近於二十世紀實證論者 (Positivists) 的主張:先弄清事實,然後再從其中推導出結論。

卡爾認為,為了達到「歷史科學化」的目標,更加重了「事實崇拜」(Cult of facts);這也符合從英國的洛克 (Locke) 到羅素 (Bertrand Russell) 哲學主流的實驗傳統,因為「知識實驗論」的先決條件是將主體與客體完全分開。

所謂歷史,如同一顆水果,由「事實硬核」和「周圍可辯駁的詮釋果肉」所構成(我的翻譯文字),正如一位傳播學者的總結:「事實是神聖的,見解卻無拘無束。」

確保原材料正確

二十世紀初,德國的學者對於什麼是「事實」產生懷疑,因為並不是過去所有發生過的事實(張三出門的時候摔了一跤、房中有間木桌子)都是「歷史事實」。過去發生過太多大大小小的事實,卻對於歷史發展無足輕重。文獻、碑銘、日記、帳本都是歷史學家運用的素材,也都是過往發生過的事實的載體。

然而,分辨「非歷史事實」與「歷史事實」的標準在哪?確立這些「歷史事實」的人正是歷史研究者,資料的保留與詮釋是他們先驗型的臆斷 (a priori decision)。,而保持原始材料的正確「是一種義務,並非優點」;如何選擇材料,才見功力!

論到這一層,牛津大學的柯靈烏(Collingwood)死後於1945出版的「歷史的理念」(The Idea of History) 認為「一切歷史都是思想的歷史」,開展了全新的視野。(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