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微言5》難忘的經歷

張冀明 2020/12/06 16:43 點閱 4211 次

記得早年處理一起智慧財產糾紛案件,客戶因智慧財產遭他人侵害,追訴仿冒者後,竟遭仿冒者無端反擊,雙方因此引發多起互告官司!

他嗣後請我協助處理,幸好客戶最終平安脫困。沒想到,仿冒的對方嗣後竟來找我,請我協助他處理另一智慧財產案件!

他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只簡單表示欣賞我認真辦案的態度;對談中,我從他的眼神看出他另有隱情,不願說真話,我於是婉拒了他的要求。

律師開業等待客戶上門,且須面對客戶千奇百怪的要求。但律師不是聖人,不易得知客戶背後真實的聘任目的,律師面臨的執業風險不小;而且,近年來的律師錄取率提高,市場競爭及業務短缺等因素,更使得律師陷入「接與不接」的抉擇窘境!

三十多年前剛踏入律師行業的某日早晨,指導律師臨時要我到士林法院開一件刑事自訴案件的庭,我坐在計程車內趕緊閱讀卷宗,了解這起追訴他人的自訴案件;我戰兢地進入開庭,三十多分鐘的庭訊中,法官只訊問被告,並沒讓我表示意見。

正當我如釋重負地走出法庭時,有位四十多歲的男子立刻上前來,表示欣賞我的「表現」,要求我惠賜一張名片,說想聘請我處理另一件官司。

我竊喜地想著:「哇!我在法庭沒說話,就有人欣賞我的辦案;如果我說話,或許有更多人想聘請我辦案。」我一面脫著律師袍,一面用眼睛餘光看著這位陌生人,我驚覺他是在恐嚇我,不是想聘任我!我整理好律師袍及卷宗後匆忙表示:「忘了帶名片,再聯繫。」語畢,拔腿就跑,趕緊坐上計程車返回事務所。

這個難忘的經驗仍歷歷在目,那時我還未接受基督信仰,或許神當時是透過這位滿臉橫肉的陌生人提醒我:不要以為考上律師就是一步登天,要永保律師執業初衷,明辨客戶所求真意!

我感謝這位陌生人的提醒,也願神保守所有律師在接受客戶委任前後,都能保護自身權益,遠離兇惡、脫離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