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大陸電商的另類詐騙

蔡孟峰 2020/08/10 11:46 點閱 2630 次

中國大陸販售劣質產品的小型電商平台,偽冒大型電商的名號,或以人頭公司租用台灣電商平台的空間,造成許多消費者難以查證,糾紛多有耳聞,但是台灣的相關主管機關仍然無法查覺,並採取有效杜絕之道這種另類詐騙。

網購無處申訴

疫情稍緩以來,台灣邊境管制先開放貨運物流和國際間的進出口貿易,物流業又開始頻繁運作了起來,尤其是來自中國大陸的電商發貨數量最為龐大,但是因為大陸各行各業復工並不久,生產線恢復相當有限,許多台灣民眾自電商平台下單購買的貨物,品質都大有問題,也產生許多無處申訴自認倒霉的消費糾紛。

日前新北市消保官就接獲檢舉,在突然爆增的消費糾紛案中,有幾十個公司都同樣使用「基隆市瑞芳區」的登記住址作為網購平台,最長設立時間已有3年左右,而且經查都是人頭公司。

價位低受青睞

電商平台有3大最基本的原則,前期是資訊流,再來是金流及物流,資訊流是目前許多社群平台、Line上有不少購物廣告連結到「像極了」電商的平台,有些還刻意取大陸知名電商同名的諧音或改個字,台灣民眾難以辨認,因為價位低受到青睞,下單後找人頭公司報關,採取宅配、超商取貨的物流交貨收錢,等到發現劣品或7天鑑賞期使用故障,已經退貨退款無門。

另外最不可思議的是這些大陸小型電商混雜在台灣的電商平台當中,有些是近年大陸流行的微商,用人頭公司租用台灣電商平台的空間上架販售貨物,然後一樣發生消費糾紛,民眾會向台灣的電商申訴,但又難以循線查清楚和大陸的盤根錯節,同樣都不了了之,上當受騙的還是消費民眾。

主管單位應把關

物流業者認為,每次見到大批大只貨櫃,大略就知道都是大陸發貨過來的產品,電商消費購物已經蔚為流行,但是民眾無法辨識平台上的宣傳廣告,應該有主管機關出面把關才是,這類買賣行為已經形同另類詐騙行為,不該任由大陸發出的劣質貨品影響了台灣電商的聲譽,民眾也只能小心判斷以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