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App續訂有陷阱 籲嚴訂定型化契約

祝潤霖 2020/07/01 14:39 點閱 9712 次
高嘉瑜(中)強調,是否「自動續訂」對消費者來說屬於重要訊息,App業者應善盡續訂扣款的告知義務。(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高嘉瑜(中)強調,是否「自動續訂」對消費者來說屬於重要訊息,App業者應善盡續訂扣款的告知義務。(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免費期間屆滿前若未取消就視同續訂購買,讓手機App變得像吸血鬼!」立委高嘉瑜1日指出,手機App用「免費試用」、「贈品」等字眼包裝,但未告知期間屆滿後,會自動續訂並扣繳費用,難以取消也無法退款。消保處承諾將訂定更嚴格的定型化契約,要求業者扣款前應善盡告知義務。

自動續訂難取消

「免費期間屆滿前要申請取消訂閱,否則視同購買這款App,你是不是也遇過這種續訂陷阱?」高嘉瑜說,例如近期爆紅的變男變女「FaceApp」,雖可免費試用3天,但若未在訂閱期結束前24小時內取消續訂,即使事後刪除該App,仍會因「自動續訂」條款被收取990元之年費,「有的App甚至每次更新都扣款!」

高嘉瑜指出,手機App常用「免費試用」、「贈品」或「優惠價格」等方式吸引消費者下載,但並未告知試用期間或優惠期間屆滿後,將自動續訂並扣繳費用;即便消費者知悉並同意自動續訂,但想要取消時卻找不到介面,或誤以為刪除App就等於取消自動續訂;或就算成功取消續訂,經營者也不退款。

規範定型化契約

「你生平最大的謊言,就是對手機App按下『我同意』。」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消費者如遇自動續訂扣款爭議,可依《消保法》第43、44條規定,向企業經營者、消保團體等提出申訴,或向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主管機關也會重新檢視不同交易型態,嚴格規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經濟部工業局資訊科長林青嶔指出,《網際網路服務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2條有規定:「不得記載企業經營者得以自動續約扣款之方式延長契約。」他呼籲消費者可多使用國產遊戲,或是在台灣有代理商的境外遊戲,「沒有代理商的建議不要玩,否則個資都可能被盜走。」並推薦數位娛樂軟體分級查詢網

高嘉瑜強調,是否「自動續訂」對消費者來說是重要訊息,政府機關應呼籲App Store和Google Play等平台,要求App業者說明清楚相關條款,並明顯地標示於購買方案頁面,且應於消費者訂閱期間將屆滿前,通知下次扣款日期,善盡續訂扣款的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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