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監控隔離者 立委:應明確告知

林祐任 2020/04/09 12:40 點閱 5491 次
NCC代理主委陳耀祥認為「防疫」相關的措施不需經法院核可,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也強調「緩不濟急」。(Photo by 影片截圖)
NCC代理主委陳耀祥認為「防疫」相關的措施不需經法院核可,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也強調「緩不濟急」。(Photo by 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台北報導】對民眾的防疫監控應經過法院認可嗎?立法院9日針對防疫電子監控與法律界限問題,邀請各部會進行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認為,對人民的監控應經過法院核可,更要求衛福部應在事前明確告知居家隔離和檢疫者,但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認為,法院核可對防疫緩不濟急,不過承諾會更明確告知民眾受到監控一事。

應告知隔離者監控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指出,政府對人民的監控應經過法院核可,遵循「法官保留原則」,但NCC代理主委陳耀祥認為,「防疫」相關的措施不適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不需經法院核可,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也強調「緩不濟急」。

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則解釋,法官保留原則適用於「事前不知道被監控的人」,對此,李貴敏追問薛瑞元,是否所有居家隔離和檢疫者都明確知道自己被監控?薛瑞元坦言通知書並沒有寫得很清楚,李貴敏要求未來必須明白告知。

李貴敏也詢問:「有沒有單位直接或間接參與外國監控技術?」在場官員無人回應,但李貴敏指出,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曾公開表示和台灣合作監控技術,對此,陳耀祥表示,很多國家都有類似技術,可能是媒體報導誤解。李貴敏直言,那是納坦雅胡自己對外講的,不應推給媒體,對此,在場官員對此都沒有進一步說明。

疫情結束應刪除個資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詢問:「電子圍籬系統是以什麼定位隔離者的手機?」資通處處長簡宏偉表示,他們並不是使用GPS,而是基地台接收到的手機訊號,但只是粗略範圍。吳玉琴追問:「是否涉及個人資料?」簡宏偉回應,警政和民政系統收到的只有號碼和簡訊,必須自行在後台查詢進一步資訊,陳耀祥也強調,電信業者掌握的只有電話號碼。

吳玉琴舉出南韓、新加坡、中國和伊朗等國的防疫監控措施,詢問法務部長蔡清祥:「相較之下台灣是否沒那麼嚴格?」蔡清祥回應,由於台灣疫情控制不錯,沒有必要採取更嚴厲措施。吳玉琴再問:「疫情過後是否會刪除個人資料?」陳耀祥回應,若是使用個人手機,相關定位資料會依個資法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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