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無預警裁員 立委籲文化部止血

施養正 2019/05/28 12:18 點閱 46623 次
多名華視員工抗議公司無預警資遣,要求華視高層出面說明。(photo by施養正/台灣醒報)
多名華視員工抗議公司無預警資遣,要求華視高層出面說明。(photo by施養正/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施養正台北報導】「文化部在推動台語台的同時,應該先處理華視內部的問題。」立委陳學聖28日指出,華視4月底無預警資遣10名資深員工,令他們頓失生計,但華視僅以「精簡人事」草草帶過。對此,勞動部表示,雇主若有虧損得片面終止僱傭契約,但受雇人服務之部門若有盈餘,且該員不屬於多餘人力,雇主不得解聘該名員工。

資遣前未溝通

被資遣員工代表馬小姐指出,4月22日她與其他九位同仁無預警在下班前被主管告知被資遣,隨即將其公司帳號停權並要求繳回員工證,雖然他們隔天表示願意繼續工作卻被拒於門外,甚至收到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被告知有「非法入侵民宅」之虞,馬小姐說,這些員工年資介於7年至34年不等,將畢生精力獻給華視,卻遭受無情對待,要求高層出面說明。

另外,華視工會常務理事馬履芸也說,事發之前曾與主管面談,當時工會希望公司在處理方面能細膩些,無奈公司仍採粗暴手段,強行資遣並收回公司信箱等相關權限,公司甚至抹黑工會煽動員工。他強調,這些員工對公司存有情感,甚至將公司信箱作為個人主要通信用途,卻連事前溝通的環節都沒有就被資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合作科科長劉正彥則表示,據《勞基法》第11條規定,雇主若有虧損得片面終止僱傭契約,但須以公司整體,而非單一部門而定。此外,受雇人服務之部門若有盈餘,且該員非屬多餘人力,雇主亦不得以企業虧損為由解聘該名員工。

文化部應買回股份

「文化部6月將推動台語頻道,卻放任華視內部擺爛。」陳學聖表示,華視雖屬公廣集團,但長期「公、民分股不明」導致經營方針難定,進而使財務窘迫,他說,雖然對文化部推動台語台的政策表示肯定,但對於老字號的華視,應將股份全數買回,才不會讓頻道的定位繼續處於混沌,持續傷害辛苦的員工及公廣集團的經營。

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表示,華視「公、民股份不明」成為經營阻礙,目前財務陷入困境,也希望陳學聖在立院協助促成文化部將股份買回,且若被資遣員工有意願,公司願採優離優退方案處理。華視公關室主任吳御曄則說,目前內部已針對資遣事宜著手協調,期望達到保障員工及精實公司的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