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當官 期待落差的風險(陳敦源)

陳敦源 / 政治大學公行系教授 2018/11/05 18:35 點閱 3648 次

太高的期待造就了更強的失落感,在民主制衡價值的導引下,讓社運人士產生了策略上的兩難。

台灣最左的參選團體左翼聯盟,1日開記者會發表對李明彥進入官署攻擊台北市勞工局長賴香伶新聞的看法,表示雙方都是受害者。非常值得深思的個案。當時看見之後上網了解了一下賴香伶的背景,她與李明彥基本上同是站在維護勞權的一方,只不過,李先生不瞭解一個勞動局長可以作甚麼與不能作甚麼,因此發生了期待落差而導致這場悲劇。

這個苦,入室當官的社運人士只能往心裡吞呀!下面要討論三點社運當官的制度性真相,以期能進一步理解這個社運當官的期待落差從何而來。

入閣後就無所不能

首先,必須進入權力制衡的制度網絡:這個案對公部門來說,是一個很值得從「政府管制能量與課責」的角度來檢視的個案。勞工團體無法寄望資本家重視勞權,因此需要組織社運團體倡議政府介入來撥亂反正,但是,一旦自己人入閣當上首長,從此就「無所不能」了嗎?

當然,太高的期待造就了更強的失落感,勞工對自己人當官後的敵意,比對資本家的憤怒還要厲害!然而,勞動法規授權的管制權力是有限的,勞動檢察在內的公部門行政行為,並無法翻轉包括司法的裁判與立法的妥協,這總帳不應算在行政部門頭上。

裡外不是人

第二,必須熟悉角色衝突的倫理環境:社運當官的例子中,前環保署長詹順貴的個案更為經典。他在深澳電廠環評會上,學習從倡議無限的社運人士,轉性作依法行政的行政首長,受到老戰友的抨擊;最後,選舉的操作讓他裡外不是人。

那麼,社運人士經過考試進入政府擔任文官呢?會不會有更好的角色扮演呢?在學者David Weimer的眼中,這類人在公務倫理上不會只聽命辦事,因為他們對社會的「好」自有一套看法,當然,前面社運首長潛在的衝突悲劇,一樣存在。

依法行政的框架

第三,必須回應依法行政的政策框架:習慣倡議即政策運作的社運人士,讓跟隨者以為只要能導引政府訂立與自己價值友善的法律,就可以落實理想,但一方面,敵對的社運價值可能有同樣的操作,依法行政的法未必只有己方可以獨佔。

另一方面,政府治理應該調和多元而非強推單一價值的妥協本質,是民主多元社會的ABC,也與公共行政的「中立」價值相互輝映,這些類似孫悟空的緊箍咒,讓西天取經之路,無法如身在花果山時那般自由自在。

最後,政府治理並非沒有理想色彩,但是人類的價值光譜是無限寬廣的,社運團體選擇單一價值且努力倡議的活動,與民主政府重視政治妥協與行政中立的邏輯,產生根本性的緊張關係。

雖然,為了落實理想,社運人士影響權力成為必要的手段,只不過,這大家都要搶的權力,在民主制衡價值的導引下,讓社運人士「入室當官」與「在野衝撞」之間,產生了策略上的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