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補助6千元 綠委籲直接給家長

楊蕓 2018/06/27 15:53 點閱 13320 次
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政策,由政府支付每月6000元托育費給保母或托育中心,減輕父母托育負擔。(photo by醒報資料庫)
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政策,由政府支付每月6000元托育費給保母或托育中心,減輕父母托育負擔。(photo by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托育補助應直接發給家長!」針對行政院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政策」,政府將補助0到2歲嬰兒每月6千元托育費,減低家長負擔,然而,這筆錢卻是發給托嬰人員而不是家長。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認為,撥款給保母不但發生資金週轉的不便,且使撥款、退款的行政責任都加諸在保母身上,若申請後發現家長資格不符,恐怕產生後續追討費用的麻煩。

行政院日前公布準公共化托育政策,針對0到2歲嬰兒的家外送托,將由政府補助每月6千元托育費,給保母或托育中心,以減輕家長負擔。但這番美意卻引發反彈,包括新北市托育人員互助發展協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托育補助應直接發給家長,該提案也在短短2天內獲得超過1萬2千人附議,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也接獲台中市居家托育人員協會等團體陳情。

包括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何欣純與李麗芬27日臨時召開記者會,呼籲這筆6千元的托育補助直接發給家長。據了解,張廖萬堅等綠委預計下午針對此事拜會行政院長賴清德,轉達民意;多個民團也正在串連,最快本週末將發起陳抗遊行活動,表達訴求。

張廖萬堅表示,托育補助是以「政府向托育人員購買服務」的名義發放,然而,申請到撥款之間會有時間差,衍生出托育人員的「代墊款」問題,造成資金周轉的不便;此外,申請補助條件設有綜所稅率20%以下的排富條款,但托育人員根本無從檢驗資格,若事後才發現資格不合,恐怕發生家長追討費用的問題。

對此,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祝健芳表示,補助給家長雖然是最簡單的方式,但過去卻發生「政府補多少、學費就漲多少」的弊端,並沒有實質減輕家長負擔,因此政府才會參考北歐的做法;但張廖萬堅隨後質疑,台中市「托育一條龍」中的托育補助,也是直接發給家長,並沒有導致收費大漲,他認為應該給家長選擇權,選擇自己能力可負擔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