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國外菁英 政府推3配套措施

蘇盈之 2018/03/05 21:09 點閱 13082 次
國發會主任委員陳美伶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宣導說明會上,發表法案的惠民措施,和營造友好工作環境的善意。(photo by蘇盈之/台灣醒報)
國發會主任委員陳美伶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宣導說明會上,發表法案的惠民措施,和營造友好工作環境的善意。(photo by蘇盈之/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蘇盈之台北報導】「『就業金卡』是提供外國特殊專業人才申請,包含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宣導說明會如此表示,在招攬外國人才來台,提供有關居留簽證鬆綁、眷屬居留權放寬、租稅健保退休優惠,三項配套措施。

為吸引全世界高階人才,平衡國內人才外移的問題,國家發展委員會擬訂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於2月8日上路,並於5日舉辦宣導說明會。陳美伶受訪時表示,政府已鬆綁法律,讓外國人來台工作、申請簽證居留都更加容易。

根據國發會資料顯示,政府特別對有意來台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提供三個配套措施。第一,鬆綁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工作、簽證、及居留的規定,例如,包含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4證合1的「就業金卡」,不須親自跑各個部會申請,簡化申請程序。也不須透過雇主申請,不必先在國外先找到僱主。

第二,在外國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永久停居留的規定放寬,包括系親屬探親也可長達6個月到1年;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其符合條件之成年子女也可取得工作許可。

第三,提供退休、健保及租稅優惠方案,如:外國專業人才配偶、子女納入健保免除6個月等待期。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外籍公立學校教師,得支領月退休金;外國專業人才來台首三年,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得折半課稅。

當問及屆臨大陸惠台31條措施,陳美伶表示,已與陸委會相互檢視後,發現所提供的不是新的條件,。「人才競逐是世界趨勢,重要的是要壯大自己、有信心,創造環境,留住好的人才、也延攬好的外國人才,提升台灣就業環境。」面對中國高薪挖角,相較中國,台灣的民主多元,會是吸引年輕人留台以及來台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