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超鐘點費 教授被迫做功德

楊蕓 2017/12/07 17:36 點閱 8578 次
私校工會踢爆,點名27所私立大學規定超授鐘點屬教師「義務教學」不給薪,教授被迫做功德。(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私校工會踢爆,點名27所私立大學規定超授鐘點屬教師「義務教學」不給薪,教授被迫做功德。(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私校教師被校方要求提供無償勞力,超授時數的鐘點費還得『做功德』奉獻給學校。」全國私校工會7日召開記者會踢爆,點名明道、靜宜、崑山等27所私立大學將超授鐘點當作「義務教學」不給薪;也有學校針對授課不足基本鐘點教師的聘書開刀,理事長尤榮輝痛批,「排課權在學校,排足基本鐘點是學校的責任,怎麼反過來處罰老師?」

教授被迫做功德

私大教師工作條件與待遇不如國立大學,全國私校工會抽查發現,許多私立大專規定教師提供無償勞力、義務教學,強迫將超鐘點費奉獻給學校,甚至不少私大規定,若授課不足基本鐘點要扣薪,嚴重者還要移送教評會,以不續聘或資遣處分,尤榮輝認為,這些規定都已違法,剝削教師勞力與工作權。

各校的教師聘約規章中,都會明定教師每周授課基本時數,稱為「鐘點」,超出鐘點的時數則稱為「超鐘點」,尤榮輝說明,依聘約,只要教師有提供勞務,學校就有責任給付薪資,然而私校工會調查卻發現,多校在教師超鐘點的給薪機制竟有潛規則。

調查發現,包括明道大學、靜宜大學、崑山科大等22校針對超授鐘點規定,「若超出規定之超授鐘點時數,不予核發鐘點費」,甚至直接寫上超授屬教師「義務教學」,等於教師被迫無償提供勞務。尤榮輝更點名,中臺科大規定,計算教師鐘點費時先每周扣除2鐘點計算,等於強迫教師每周用2鐘點「做功德」,私大教師損失每學期恐達2萬8千多元。

以違反教師待遇條例

不只被迫義務教學,教授不足鐘點連工作權也可能不保。游榮輝指出,針對授課不足基本鐘點的教師,可能會被校方移送至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輔英科大)、不予續聘(南榮科大)或改聘為兼任教師(南榮科大),尤榮輝認為,「依聘約,排課權在學校,因此替教師排足基本鐘點是學校的責任,不足鐘點是學校違反聘約,怎麼反而處罰老師?」也有學校規定可用無償勞務換取教師評鑑點數,對教師恐造成無形壓力。

教育部高教司專委倪周華強調,「教育部絕對不容許義務教學」;至於學校若發生超鐘點不給薪的義務教學或以教師評鑑來施壓教授付出免費勞務等情況,會依個案情節輕重處罰,可能扣除私校獎補助或扣點招生名額;人事處科長呂易芝則說,教師非自願超鐘點或因不足鐘點被扣薪,已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會要求校方限期改善,否則處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鍰,且可按次處罰到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