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保工時怎定義 林美珠:個案認定

楊蕓 2017/11/30 15:11 點閱 7991 次
勞動部長林美珠澄清,絕沒有說過「司機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時間」這句話。(photo by 立法院直播截圖)
勞動部長林美珠澄清,絕沒有說過「司機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時間」這句話。(photo by 立法院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教保員平均工時10小時,雖中間休息1小時,但可能放鬆嗎?」30日《勞基法》公聽會上,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陳惠菁痛批,「勞工生存權掌握在雇主,怎可能充分休息?」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因教保員狀況較多,再依個案認定。一連召開3場公聽會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說,「下周民進黨可能排案審查,黨內正沙盤推演,絕不能再讓勞權倒退。」

工時定義仍有疑慮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陳惠菁發言時指出,依工會不定期調查發現,教保人員平均工時長達10小時,雖然中間有休息1小時,「但真的可能放鬆休息嗎?」另外,有近7成教保人員沒領到加班費,更不用說有補修,「在勞資不對等基礎下,勞工生存權掌握在老闆手裡,如果一切都交由勞資協商,勞工為了保住工作還敢說話嗎?」

對於各行各業工作、待命、休息時間的定義仍有疑慮,勞動部長林美珠說明,勞基法中明定,所謂的「工作時間」是勞工在雇主指揮及監督下,於雇主的設施及指定場所提供勞務,而受到指示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也就是「待命時間」,因仍受雇主約束,也算是工時;至於「休息時間」,是勞工脫離雇主,因此不算入工時,「但因幼兒園、安親班狀況較多,希望可以依照個案加以認定。」

林美珠也再度澄清,「我從沒有說過司機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時間。」當時是說「手握方向盤算是駕駛工作時間」,這是交通部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而勞動部也有發布命令,「駕駛工時除行車時間外,還包括熱車、洗車、加油、保養、待命和處理偶發事務等,這些都屬於工作時間。」

蔣:沙盤推演中

接連舉辦3場修法公聽會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賴清德近日以行政院長的高度,大動作邀請民進黨委員餐敘、疏通、說服,要求無論如何都要通過修法,無視各界抨擊聲浪高漲,「公聽會,傾聽與會的勞資代表、過勞家屬提出的建議與經驗,希望賴清德能三思而後行。」

「且公聽會上不單只有勞團,不少企業主都認為一部勞基法要一體適用在各行業是有困難的,若草率、倉促修法,恐重蹈去年一例一休的覆轍,過不久又要再次修法。」蔣萬安指出,下周民進黨可能會排案審查,草案的確有可能強行送出委員會,「國民黨內部目前正在沙盤推演,可能從議事策略上著手,」他強調,「不管七休一、鬆綁輪班間隔,都可能壓到過勞的紅線,絕不容許再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