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勞資會議虛設 難擔責任

鄭羿菲 2017/11/22 18:01 點閱 6981 次
還未認同一例一休修法增加彈性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坦言,現行勞資會議制度,無法承擔彈性修法後的重責大任。(photo by 管碧玲臉書)
還未認同一例一休修法增加彈性的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坦言,現行勞資會議制度,無法承擔彈性修法後的重責大任。(photo by 管碧玲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現行勞資會議無法承擔為勞方發聲的責任。」民進黨立委管碧玲22日在公聽會上坦言,目前還看不到配套措施,如何放心支持修法?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也指出,陳年勞資達成協商後,卻綁住數十年後環境已不同的勞工,難切合實際,勞動部應修正勞資會議解釋令。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說,「這些都是『陳年問題』,將與各部會一步步處理。」

民進黨全力推動「一例一休」再修法,雖獲多數民進黨籍立委贊同修法增彈性,但也有部份綠委抱持質疑的態度,包括沒有簽署「不復議同意書」的林淑芬、江永昌,擁有12年立委資歷的「管媽」管碧玲22日更在公聽會上直言,「我是黨內還沒鬆口支持修法的人之一,原因就在現行勞資會議制度,無法承擔彈性修法後的重責大任。」並強調性地重複講了2次。

勞方地位不平等

管碧玲說,勞資會議規定至少每3個月舉辦一次,但沒有罰則,實際上如同空中樓閣不切實際,修法後許多彈性需要經勞資會議通過,但要召開勞資會議都必須由「資方」發出開會通知,勞方完全沒有權利召開,且資方代表不出席勞資會議,就無法主張訴求,勞方處於弱勢,面對無權召開勞資會議、資方杯葛,該如何取得平等地位?

「如果23日就要逐條審查,配套措施都還不完備,如何放心支持修法?」管碧玲舉例說,勞工連續4個月加班上限拉高為54小時、連續上班12小時等雖是極端例子,但法律並沒有提供任何避免惡意利用極端例子的機制,換句話說,目前修法方向是要將例外合法化,但從勞資會議、地方政府等都沒有救濟措施。她無奈說,「現在把關機制是什麼?我們目前看不到,修法技術尚待精進,這是我們的責任。」

要勞部修正解釋令

陳曼麗也說,在勞資會議規定中,要達成會議決議需要3/4出席代表的同意,其中一方須說服另一方1/4代表的贊同,但若資方立場一致,勞方便無法達成訴求;且企業多年前與勞方達成勞資會議決議,但對新進勞工卻有如被掐住脖子,在環境背景不同下,也應該重新協議,希望勞動部對勞資會議的解釋令能夠做出修正。

「與地方政府開會討論時,地方政府都表達贊同修法方向,未來會透過中央及地方的聯繫,加強把關機制。」林美珠回應,很多問題都是過去至今一直都有的現象,並不是這次修法才產生,勞動部將會同各部會一步一步處理,政府很有誠意的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