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還選擇活?—談神學與自殺(邱慕天)

邱慕天 2017/11/12 18:33 點閱 4625 次
往往來自知你、懂你的家人愛人的情緒勒索,特別容易擊垮人的自我,讓你感到「無所遁形」、無處容身或可逃,只得離開這個世界方休。(photo by pixabay)
往往來自知你、懂你的家人愛人的情緒勒索,特別容易擊垮人的自我,讓你感到「無所遁形」、無處容身或可逃,只得離開這個世界方休。(photo by pixabay)

有過自殺意念比例的人不算少。過去12個月內至少一次曾動念自殺的人,大概佔據台灣人口的10%,而我也是其中之一。值得感恩的是,我還活著。而且因為神學的理解,讓我對於想過自殺這件事平靜看待、並不陷在罪疚感中。

逃避現實想死

基督教神學能清晰著力的其他專業議題不是太多,「自殺」與「死亡」卻是一個。「我為什麼還選擇活」的問題因此可以轉寫為「我為什麼不自殺」。

根據心理分析,自殺意念可能由3種心理狀態主導。一是「矛盾拉扯」,找不到活著的積極意義,但也不覺得死亡有吸引力,因此不至於積極尋死。
二是「衝動」。某些創傷、刺激,會使進入衝動的心理狀態,持續數分鐘到數小時之久,這段時間人可會「一衝動就做了傻事」。
三是「鑽牛角尖」。自殺的念頭揮之不去,是因為生命中過不去的檻,或感情、或名譽、或債務找不到可解決的辦法,只得一死了之來逃避面對問題。

很多人指出,基督徒不能自殺。他們舉出的例子包含《聖經.舊約》十誡明令「不可殺人」,而殺人包括殺自己,也就犯了十誡。或有甚者,將歷史上的人為教義「自殺會下地獄不能得救」奉為圭臬者,以為這樣能夠產生嚇阻力。

然而對於不想活的人,這些教義論述形同告訴他們:你現在活著沒滋味,但自殺了到地獄更有你慘的。它只能作為消極拖延上述第一種「矛盾」人的「緩兵之計」;相反地,對於衝動者這種恐嚇信息往往無效,反叫人遠離神;對抑鬱者這更是剝奪他們能從信仰中得到的安慰。

衝動夾雜牛角尖

我過去一次最瀕死的試圖自殺經驗,屬於第二類「衝動」的心理狀態。這股衝動尤其可以透過一個和你朝夕共享家庭親密生活空間的人引發。往往來自知你、懂你的家人/愛人的情緒勒索,特別容易擊垮人的自我,讓人感到「無所遁形」、無處容身或可逃,只得離開這個世界方休。這時,衝動夾帶了「鑽牛角尖」的狀況。

我很感謝上帝,在自己生命中賜下諸多恩典。每每在人一般視為走霉運的遭遇中,還是能獲得來自信仰或周遭的支持。甚至當我衝動的時候,最後也有人拉住我。《聖經》應許了:「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這是我認為基督教關於自殺最相關的一段《聖經》經文。

上帝賜下保險閥

在這段話中,上帝親自給了我們的「自殺防制」設計了兩道保險閥:一是「試探的力度」會在我們的心理承受範圍內,不致壓垮我們。二是會「開一條出路」,讓我們不至於只能在絕境中墜入深淵。這兩道保險閥會幫助我們在輕生念頭出現時,再做一次「現實確認」,大多時候我們會明白原來那個「試探」並沒有自己想像中大,或是「出路」一直都在,只是自己太鑽牛角尖。

只是實際上,太多自殺的悲劇,是因為不知道、沒能看到上帝給出路;以及,試探來得太殘酷了。這個經文給我安慰,是在於我知道當人盡了自己的責任、用罄自己所有生命的力氣對抗死亡的試探,卻依然無法「勝過」,那也沒有什麼。因為在生命終結之後,剩下就是神的事了。

如果「神的信實」才是那最重要、隱藏的第三道保險閥,那麼「自殺」的念頭其實並沒那麼不可啟齒,也不需要那麼令人罪疚。因為當人已經盡力地給自己的生命做交代,祂也必要按自己應許的話照樣給我們交代。

醫學文獻指出:絕望感和無助感是導致自殺意念的最核心的因素;而基督信仰最特別的安慰在於,它教導人靠「自力」救不出自己,要靠「他力」才能。只有當我們尋求同時用「自力」與「他力」看待橫亙在我們眼前的絕望和無助,我們才能健康地面對死亡的選擇,並向生命完整的力量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