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前女友惡言144通 法官判罰144則美言

劉屏 2017/11/01 17:15 點閱 10341 次
一名夏威夷男子狂發簡訊、電話給前女友,滿口惡言穢語,法官判決該名男子需寫下相同數量的美言。(photo by flickr used under CC license)
一名夏威夷男子狂發簡訊、電話給前女友,滿口惡言穢語,法官判決該名男子需寫下相同數量的美言。(photo by flickr used under CC license)

【台灣醒報駐美記者劉屏華府報導】一名夏威夷男子狂發簡訊給前女友,並且使出奪命連環call,以各種不堪的字句侮辱前女友。經法官判決,他必須寫下美言讚揚前女友,而且是「一句抵一句」,既然惡言簡訊及惡言電話共計144通,那麼美言也必須寫144則,法官還強調了「不准重覆!」

夏威夷的《毛伊新聞(Maui News)》31日披露了此事,這位男子名叫Daren Young,現年30歲,因為騷擾前女友,法官在2月間下達對女子的保護令,不准這位男子再與前女友聯絡。

不料他在數月前公然違犯禁令,短短3小時內,不斷發簡訊及撥電話給前女友,內容盡是惡言、髒話。夏威夷的法官Rhonda Loo因此裁定予以關押,並在上月27日判決這位男子寫美言給前女友。法官同時判決罰款美金2,400元(約合新台幣72,000元),外加200小時的社區服務。

法官宣判時訓斥這位男子說,「我不知道該砍掉你的手指,還是拿走你的手機,總之讓你不能再發簡訊。」他又說,「你恐怕根本不該再擁有手機,」或者「她(前女友)應該換電話號碼。」聆判後,這位男子保證不會再與前女友聯絡了,也會好好過自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