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場基金助轉型 校長籲回歸市場競爭

楊蕓 2017/10/12 12:50 點閱 12509 次
針對5日教育部提出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遭行政院長賴清德裁示不予通過,讓私校退場機制再度引發討論。(照片為目前已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photo by Google map截圖)
針對5日教育部提出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遭行政院長賴清德裁示不予通過,讓私校退場機制再度引發討論。(照片為目前已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photo by Google map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針對5日教育部提出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遭行政院長賴清德裁示不予通過,讓私校退場機制再度引發討論。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認為,教育部退場基金無法提高私校董事會退場誘因,他認為教育部應強硬起來,訂出遊戲規則,無法達到就退場;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則表示,融資的目的是提供學校轉型所需經費,若轉型不成還是會強制解散董事會。

設轉型退場基金

《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明定,如果學校財務結構不佳,影響教學與營運、積欠教職員工薪資達3個月以上、生師比不達標、教學品質查核不過,以及重大違法情事等,都會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之後強制「財產信託」,派公益監察人及公益董事介入輔導,但教育部會設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可以辦理融資或利息補貼。

教育部說明,在學校轉型退場的過程中,對於維護學生教學權益及安置作業仍有責任,因此設立退場基金,可補助學生轉學安置所需的交通費、住宿費、材料費、教師鐘點費等。學校可就退場所需資金申請融資,教育部將會視學校財務結構、計畫可行性及未來還款規劃等面向審核,解決學校無法立即籌措資金之困境。

基金非圖利董事會

「退場基金無法提高私校董事會誘因。」張瑞雄受訪時表示,退場基金對董事會來講事不關己,且退場後不僅校產拿不回來,還得跟基金「借款」來轉型,導致私校寧可擺著繼續經營,靠收取學生學雜費勉強支撐,長久下來恐讓師生都成為受害者。

另外,草案中「補助」一詞恐引起誤解,「經營不善的私校理所當然應退場,為何教育部還要補助他們?」對此,楊玉惠解釋,私校屬於公益的財團法人,融資僅是提供學校轉型所需經費,並非圖利董事會。欲轉型的學校可提出轉型計畫,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就能融資給校方用於添購所需設備。楊玉惠強調,若仍轉型不成,就會進入解散、清算階段,校產還是得歸公處置。

教育部應訂退場規則

張瑞雄認為,即使《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通過實施,對現況仍沒什麼幫助,「現在高教是戰國時代,只有回歸『市場機制』,整頓整體高教亂象,才能治本。」他認為教育部應強硬起來,訂出遊戲規則,無法達到就退場,而不是再融資借錢給學校,否則學校不願退場,教育部最終還是得收拾殘局。至於標準如何訂定?張瑞雄舉例,可從學生人數、財務健全度、學生畢業表現等作為指標。

學校退場後,師生去向恐成問題。張瑞雄補充,「學生部分不需擔心,因現在各校都缺學生,一定都會搶著要;而教師資遣辦法則是要靠教育部強力執行,不要再讓退場私校保有繼續經營的空間。」

楊玉惠回應,目前教育部並無「強制退場」的機制,「若招生不足,光是負擔人事費都有困難了,不符經營成本,自然而然就會有退場念頭。」楊玉惠說,這其實也算是市場機制,只是教育部還是會先輔導轉型,畢竟直接將現成校舍解散清算相當可惜,若學校有轉型的機會與意願,還是會讓他們試試看。

「然而目前許多大學都還在觀望,想轉型的學校仍少。」楊玉惠強調,「少子化是不可逆的效應」,近幾年少子化更趨嚴峻,每年學生減少的人數更是以「萬」人在計算,因此她也呼籲,面臨經營危機的學校認清事實,認真思考轉型的可能性,教育部也會給予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