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充斥不實廣告 業者應遵守法規

譚有勝 2017/09/18 17:50 點閱 16466 次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美瑛(前排中間)18日黃美瑛受訪時表示,業者透過各大社群媒體刻意散佈不實廣告,誤導消費者,造成資訊壟斷的問題。(photo by 譚有勝/台灣醒報)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美瑛(前排中間)18日黃美瑛受訪時表示,業者透過各大社群媒體刻意散佈不實廣告,誤導消費者,造成資訊壟斷的問題。(photo by 譚有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數位時代帶來許多新的商業模式,彼此競爭激烈,更有「業者透過各大社群媒體刻意散佈不實廣告,誤導消費者,造成資訊壟斷的問題。」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美瑛18日在「反托拉斯經濟學」論壇受訪時提醒,業者進行國際數位交易時,應了解公平交易法的內容,以免觸犯法規。

近年台灣新創產業興起,但也因不實廣告違法案件日益攀升對消費者的權益受損。為了讓公平交易法政策應用能夠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公平交易委員會18日舉辦「反托拉斯經濟學」研討會。針對近年來商業整合、數位經濟興起的議題,產官學共聚一堂,進行經濟學和政策法規的大碰撞,希望能夠預防商業資訊壟斷的行為。

網路充斥不實廣告

根據公平交易委員調查,台灣去年有將近80件不實廣告違法案件。「業者透過各大社群媒體刻意散佈不實廣告,恐造成資訊壟斷的問題。」黃美瑛受訪時表示,隨著數位經濟的出現,雖然使得商業交易更為頻繁,但也延伸不少問題。

她指出,Google搜尋引擎和Facebook社交平台, 本來只是一種社交媒體,然而這些社交媒體因為宣傳效應良好,許多業者為降低成本透過社交平台發佈不實的廣告吸引民眾。若民眾發現有業者結合媒體散佈不實廣告,可以向政府檢舉,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業者應了解公平交易法

黃美瑛指出,隨著資訊科技發展,數位經濟改變了商業行為模式,公平交易法、競爭法更受到國際的高度重視。她也說,台商若要與國際接軌,在跨國經營時除有我國公平交易法之適用外,將不免面臨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的調查。

因此她建議,業者若要預防及避免觸犯國際公平交易法而遭受處罰,應該先分析各國公平交易法的內容,再行決定如何訂定商業策略。

台灣經濟學會理事長傅祖壇認為,政策應用與理論結合有很大的重要性,隨著廠商講究專利,進而引發法律糾紛的問題,公平交易法將使業者與能夠獲得公平的對待,保障業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