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打卡」有意義嗎? (居隱)

居隱 / 社工師 2017/04/12 14:00 點閱 1041 次
近期勞動檢查重點,放在防止員工超時工作,但惡質老闆故意不留打卡證據、或是造假記錄,該怎麼辦?(photo by 網路截圖)
近期勞動檢查重點,放在防止員工超時工作,但惡質老闆故意不留打卡證據、或是造假記錄,該怎麼辦?(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官方為改善超時工作而過勞問題,修改《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並保存5年。

雖置備出勤紀錄用意是留證據查證,那為何不少老闆、員工,對這種「打卡」制度有意見?原因很簡單:

一、增加處理工作量:台灣不少中小企業,除沒專責人力資源部門,也不一定有專責行政人員,通常是員工兼任行政業務,才會省下「打卡」減少行政工作。

如強制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會增加登記、整理、保管行政工作,反而更可能為此超時工作過勞!

二、不符績效評估原則:部份行業的關鍵績效,是員工能不能在期限內「做好做滿」業績?跟在辦公室「坐好坐滿」沒關。因此部份老闆、員工認為,能在短時間完成工作,表示工作能力強,就該享有自由安排工作時間權利,為何要用「打卡」綁住?

三、特殊工作性質:因現代資訊科技發展、隨時應變突發狀況、提供完善服務或其他原因,很多行業的員工下班後,仍得拿手機待命,隨時回應老闆、同事、客戶傳的訊息,這樣要如何算工時?且有些工作可用資訊科技搞定,在家或到外地渡假也能工作,強制「打卡」不太可行。

所以要防止員工超時工作,既然勞動檢查重點,是看有沒有超過法定工時,如怕惡質老闆故意不留證據、造假,可多邀各行業工作人員,透過實務案例討論,用這些方式方便記載出勤時間,有效評定工時:

一、善用科技:現代很多電子產品都會留紀錄,像是通訊軟體通話、發文,及刷電子票卡搭車進出站時間通常有紀錄,也有計程車業者用衛星定位系統,記錄駕駛開車路線判定。

二、放寬認定:有些行業像是文創工作,由於心理運作機制特性,點子通常在下班放鬆時突然出現,造成工時認定不易舉證,在防止超時工作而過勞前提,就別過度要求工時「做好做滿」了,工時運用給點彈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