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烏魚子用藥事件的反思(李武忠)

李武忠 / 大學兼任教授 2017/04/06 17:09 點閱 1503 次
養殖烏魚用藥紛擾多年,政府應有決心與行動力,讓國內養殖產業得以永續發展。(photo by 網路截圖)
養殖烏魚用藥紛擾多年,政府應有決心與行動力,讓國內養殖產業得以永續發展。(photo by 網路截圖)

國內養殖烏魚子飼料中添加雌激素是否影響食安爭議多年,也挑起各方論戰,其中確有許多值得檢討與省思之處,產官學均應避免重蹈覆轍,以免影響台灣水產養殖業的永續發展。

公開的秘密

首先,政府雖然明訂水產飼料中不得添加激素,然而國內養殖烏魚過程使用添加雌激素飼料來提高雌烏比率,增加烏魚子數量已行之有年,早已是養殖界公開的秘密。漁業署不可能不知道該做法違反政府訂定法規,卻未積極取締並向業者宣導,讓問題持續多年(與地層下陷,廬山溫泉林立如出一轍)漁業署官員明顯怠忽職守。

其次,該項技術係由海洋大學教授所研發,站在實驗研究立場並無不可,但是要做為商業使用則必須相當審慎,須多方考量(與基改食品相同)。教授們明知現行規範激素不能用於養殖魚類,卻還交給飼料業者使用,又沒有做後續的把關和追蹤(任令飼料業者自行調配),也未提出警訊作法確有可議之處。學者若認為該添加物質與劑量對人體無害,理應先請主管機關解除禁令同意使用後,再來推廣就能避開日後的紛擾。

施政不能背離民意

再者,根據民調顯示有7成7民眾認為養殖烏魚子不能使用激素,有1成3民眾認為必須證明無害後才可使用,民意其實已相當清楚,政府施政不能背離民意。農曆年前漁業署對外宣稱檢測未有不當殘留,不會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避免引發消費者恐慌,影響烏魚子銷路卻沒有提出足夠的試驗及檢測數據,不具說服力,漁業署及衛福部應立即著手補正,不能再抱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迂腐作為。

還有部分人士以測不到激素殘留即認為安全無虞。事實上養殖期間所給予的激素,進入魚體後會與具有受體(receptor)的腦部、生殖腺、肝臟等多處部位及免疫系統產生一連串生理作用後才排出體外,不能單憑測不測得出來作為食用安全與否的唯一判定。

應提出科學數據

政府應該進一步委請學有專精的學者,深入了解這些激素對魚體、人體以及環境的實質影響及科學數據,而不是只進行雌激素使用於水產動物之代謝殘留試驗。

最後,鑑於雌激素只要極微量(pg~ng∕ml)就會產生影響且濫用激素會給人體帶來致癌的高風險,歐洲許多國家已明令激素不可使用於養殖食用魚,加以使用雌激素並不是唯一可以取得養殖烏魚子的方法,配合未來全球消費趨勢,政府應立即輔導業者改採取傳統人工篩選雌雄方式,再配合池塘管理,營養物質補充,同樣可以獲得品質佳的養殖烏魚子。

雖然生產烏魚子的數量不如採用雌激素者多且費工,但是若能透過清楚標示,相信消費者會願意以較高的價格購買沒有食安疑慮的養殖烏魚子,可以彌補其在數量減少的損失,也有助於養殖烏魚子的全球行銷,養殖業者應改變用藥的慣性, 朝向自然生態養殖方法。

養殖烏魚用藥紛擾多年,蔡政府請拿出推動非核家園的決心與行動力,讓紛爭就此畫下句點並記取教訓,讓國內養殖產業得以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