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兼職要透明 公督盟:立法促申報

林亭妤 2017/02/16 12:07 點閱 15209 次
公督盟16日呼籲,欲投入市長戰的立委也不要忘記法案的推動,且勿將公費助理當作私人助選員。(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公督盟16日呼籲,欲投入市長戰的立委也不要忘記法案的推動,且勿將公費助理當作私人助選員。(photo by 林亭妤/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亭妤台北報導】部分立委的兼職狀況不明朗,外人難以知曉立委是否藉職權將黑手伸入國營企業。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16日呼籲,《立法委員行為法》應在本會期與國會改革法案一併通過三讀,規定立委除了申報財產外,也要提及從事的營利活動、顧問費和其他兼職收入概況。

目前有多名立委已準備投入市長選戰,公督盟政策部副主任田君陽提醒,最好不要在過程中將立委的公費補助挪用為私人宣傳經費,甚至將公費助理當作私人助選員,為了圓自己的「市長夢」,而將待審議的重大法案擱置一旁。

「相較於敢揭露自身財力給公眾知曉的委員反成為箭靶,那些不願提供資料的立委才該被高度關注。」華人民主書院議事曾建元16日在「兼職不透明 立委恐成利委」記者會中強調,能被稱作地產王的立委有些靠本事,有的卻恐是利益未迴避,而他本人深深懷疑那些不願揭露資料的委員,是否背後財產來源不夠透明。

目前仍有1/3立委堅定拒絕向公督盟提供個人兼職資訊,認為這屬於其機密隱私,對此,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懷疑,「只是要求立委公開本人和三等親之內,是否有擔任營利事業的決策參與者、專門職業機構的負責人、非營利組織的職務而已,難道這些資訊選民不可以知道嗎?」

曾建元說,許多立法委員在當選前常和特定團體、營運事業有利益關聯,但立委掌握國家預算大權,為讓民主政治更清廉,當選以後本應主動將與特定團體的關係透明化,恪守利益迴避原則。

民進黨團提案主張《立法委員行為法》要增加不得具營利事業之職務、具有專門執照者(如:律師、會計師)於任期中不得執行職務,但曾建元也提醒,現行的《立法委員行為法》僅止於規定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職務,應加速推動三讀。

另外,許多立委已表態要參與2018年地方首長初選,田君陽指出,立委一年享有超過700萬的公費補助,其中有40萬可用來聘請8~14名公費助理,用來維持法案的品質。公督盟呼籲,立委拚初選期間務必嚴以律己,勿將公費助理當做助選員,否則就是怠忽職守、忽略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