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法修正案學生抗爭 私校有話要說

陳信羽 2016/07/13 20:17 點閱 8716 次
黃國昌代表時代力量針對「私立學校法」發言,表示支持。(photo by 陳信羽/台灣醒報)
黃國昌代表時代力量針對「私立學校法」發言,表示支持。(photo by 陳信羽/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陳信羽台北報導】「私校法沒有相當程度的修改,我們不會簽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到場支持學生團體時表示。立法院13日對「私校法修正案」進行黨團協商,學生團體在場外要求把學生代表納入董事會的訴求。但高雄醫學大學周逸衡教授受訪時認為:「學生是受教的對象,不適合介入董事會。」

「私校改革不能打假球,要務實處理問題。」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表示,私校法修正草案於6月30日一讀通過之版本為民進黨版,該版本並未將民間團體提出的「納入勞工董事」、「董事會公開透明」等原則納入,僅著墨於「公益董事」的部分,且適用門檻之高,使得公益董事制度形同虛設。

主張私校透明化

「我們要讓所有的委員好好審視,到底要堅持學校的公共化,還是要讓學校成為私立學校的禁臠?」代表時代力量出席黨團協商的黃國昌說:「時代力量會好好傳達學生團體提出的四大訴求,私校治理的透明化、專業化、防止家產化、世襲化,針對董事的連選連任也會要求有明確的條文規範。」

學生團體表示,私立大專院校普遍遇到董事會運作機制不透明的問題,常常造成校方和師生決策的過程發生衝突。然而,老師和學生都是學校的一部分,不應該排除在董事會決策之外,因此,讓董事會的運作透明化,且將教職員和學生納入決議桌,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私立學校法的範圍很廣,從幼稚園到大學都有私立的,如果學生團體針對大學來提出修法,會更適合。」高雄醫學大學周逸衡教授則有不同的見解,他說:「學生是受教的對象,考慮到錢的方面,並不適合擔任學校董事參與預算、決算的議題,而且公立學校其實有讓學生發聲的管道,但參與率不高。」

私校也有公共性

到場支持的樹黨共同黨主席冼義哲說:「教育不是商品,私立大學亦有高度公共性。知名跨國企業如微軟、Apple等董事都擁有過半席的獨立董事,而台灣僅僅要求設置就困難重重。」樹黨主張學生會長為「當然學生董事」,而且不應該設門檻,保障多元意見進入董事會,校務政策才會貼近現實。

對此,中國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認為學生團體和董事的認知差別大,要聽到更多明確的論述,才有改革的基礎,他質疑:「很多董事都沒有領薪水,再增添公益董事有需要嗎?」

私校修正法草案各版本中,民進黨版的變動最少,僅僅增設公益董事,場外學生顯得相當著急,但面對各界不同的意見,學生團體似需以更精確的論述來尋求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