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遭打壓 北京指港獨違法

陳玨明 2016/04/14 17:33 點閱 7403 次
「護法」王振民認為言論自由不能超出限制,一旦超越限制就會構成犯罪,法律會制止。(photo by香港電台)
「護法」王振民認為言論自由不能超出限制,一旦超越限制就會構成犯罪,法律會制止。(photo by香港電台)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港獨近來成為熱門話題,同時也成為北京出言批鬥的對象。北京政府駐香港權力機構中聯辦的新任法律部長王振民12日就港獨問題發表意見,指出港獨的論述違反《基本法》,又指即使《基本法》23條尚未立法,提倡港獨也可能觸犯現有《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和煽動罪。

王振民在中國向來有「護法」稱號,是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被視為是對憲法等問題有權威解讀的法律界人士之一。而《基本法》第23條就要求,香港政府需自行針對叛國、煽動叛亂、顛覆以及分裂國家等行為立法,以取代殖民時代的法律。

由於香港擁有特別的歷史背景,曾被英國殖民統治長達156年,雖然在1997年回歸中國,但現時的法律條文中,仍保留殖民地時代立法的文字,其中對叛國及煽動叛亂等行為,將被處以嚴厲刑事責任。王振民認為,這些法律仍然有效,可以用來針對支持香港獨立的人士,又指香港在殖民地時代曾使用該法,對二戰期間與日本佔領軍勾結的居民提起訴訟。

王振民的主張也引來質疑,曾任職港府高層官員的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便反駁,指暢談違反《基本法》條文的言論,受《基本法》第27條有關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所保障,不能以言入罪,而《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就必須包含鼓吹暴力行為,故王振民的說法不能應用在香港。

不過,早前由黃之鋒等人領頭成立的新政黨「香港眾志」,黃之鋒落實擔任秘書長一職,但政黨在向港府申請公司註冊,以及在匯豐及恆生銀行開戶以籌募捐款的過程就遇上阻滯,該政黨一度公布,暫時利用副秘書長周庭個人的恒生銀行個人戶口收受外界捐款,但她的戶口隨即被取消提款以外的所有功能。

另外,「香港眾志」義工、融樂會前總幹事王惠芬也收到銀行來電,要求逐項核對她的銀行帳戶交易紀錄,否則會凍結她的戶口。她形容此情況前所未見,質疑與她近日參與政黨活動有關。

港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則回應,指香港嚴格監管洗錢和恐佈份子資金籌集,審查制度和要求與國際接軌,相信日後監管要求會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