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緊咬中嘉 NCC:無理由延審

鄭羿菲 2016/03/09 16:52 點閱 8317 次
立委呼籲NCC應先否決或延遲審議中嘉案,交由新政府決定。(photo by wikimedia)
立委呼籲NCC應先否決或延遲審議中嘉案,交由新政府決定。(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立委呼籲中嘉案是否通過應交給新政府決定。「我們已選舉出新政府了,中嘉案爭議這麼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能否延審,交給新政府決定?」民進黨立委蔡易餘9日質疑,NCC在看守期間繼續審有違民意。NCC主委石世豪回應,「要延審也得理由,因政治因素延遲,並不是法律定義上的理由。」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9日在立法院質疑,「荷蘭商NHPEA公司申請投資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公司(中嘉案),表面上是荷蘭公司,實際上是遠傳出資。」民進黨立委鄭寶清也說,「遠傳還花171.2億元購買中嘉債權,各界爭議、爭點這麼大,我要求NCC撤除該案。」

「為什麼不能留給新政府決定?」蔡易餘指出,中嘉案是去年7月提出,是舊政府時期,但人民已經選出了新政府、有了新民意,甚至連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在2月24日公佈的民調都顯示,有6成4的民眾認為中嘉案,有媒體壟斷的疑慮,遠傳不該併中嘉,NCC不應該執意繼續審查。

「單純從民眾或立委的疑慮,或是政治因素,而要求NCC否決或延遲審議申請案,都不是法律定義上能給申請者否決或延遲審議的理由。」石世豪語氣堅定的回應,在民主法治國家,行政機關一切的處分行為都需要有法律依據,況且NCC半年來多次在法規上查證中嘉案,若不具理由而否決或延遲荷蘭公司的申請,將有損台灣在國際上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