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槍擊案受害者 多死於合法槍下

黃譯萱 2015/10/05 16:26 點閱 4661 次
圖說:由《紐約時報》指出,許多槍擊案的槍枝是透過合法管道購得,而政府在犯罪紀錄的登錄上也常出紕漏,讓槍商在對購買者作背景審查無從參考。(photo by Rod Waddington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圖說:由《紐約時報》指出,許多槍擊案的槍枝是透過合法管道購得,而政府在犯罪紀錄的登錄上也常出紕漏,讓槍商在對購買者作背景審查無從參考。(photo by Rod Waddington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台灣醒報記者黃譯萱綜合報導】美國俄勒岡驚傳槍擊案,再次震驚國際社會,並引發槍枝管制討論。美國的槍枝管制到底有多寬鬆?《紐約時報》整理了近期槍擊案兇手取得槍枝的過程,發現多數的槍枝都是透過合法管道取得,顯示目前的管制仍漏洞百出。

造成9人喪命的俄勒岡槍擊兇手哈波莫瑟,經州政府證實,他所持有的14支槍,全都是透過擁有州政府合法執照的武器販售者取得,有些是他本人親自購買,有些則來自他的家人,此現象再次引發輿論對槍枝管制問題的關注。

從2014年10月到最近一次的槍擊事件,《紐約時報》整理發現,多數用於犯案的槍枝都是透過合法管道取得。報導指出,今年8月,41歲的法拉岡在一名電視台記者和攝影師正在進行轉播時予以擊殺,他的槍枝就是由合法的槍枝商購得,而他至今仍未被定罪或證實有精神疾病。

今年7月,在洛杉磯拉法葉劇院的槍擊案造成2人死亡、9人重傷,兇器是一支從當舖買來的40口徑的半自動手槍。今年6月,另一名21歲的男子路夫在一間教堂對群眾掃射,造成9人死亡,因路夫有販毒紀錄,理論上他在購買槍枝時應會被阻止,但聯邦調查局調查該事件時卻發現,槍商在對路夫做背景評估時,竟然沒拿到警方的販毒紀錄報告。

除了自行購得,家人也會是取得武器的來源之一。去年10月,年僅15歲的弗萊伯用父親的貝瑞塔手槍殺了學校的4名學生。佛萊德的父親瑞蒙在印地安保留區的一間槍枝商店買下這把槍,瑞蒙本身也是一項長期保護令所防範的目標,照理說不能順利取得槍枝,但他的犯罪紀錄在政府資料庫竟也找不到,再次暴露國內槍枝管制的重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