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安樂死只能治標(陳燕謀)

陳燕謀 2015/02/11 23:36 點閱 2159 次
寵物沒被飼主棄養才可能落實零安樂死。 (photo by Geraint Rowland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ms licence)
寵物沒被飼主棄養才可能落實零安樂死。 (photo by Geraint Rowland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ms licence)

立法院在上個會期休會前三讀通過新版動物保護法條文,由總統公告施行,流浪貓狗等被棄養動物的零安樂死政策,將在兩年後正式實施。但根據媒體公布的民調結果顯示,只有約半數民眾贊成零安樂死的修法。

筆者認為與其強調零安樂死政策目標,不如落實零棄養,寵物沒被飼主棄養才可能落實零安樂死,更能彰顯新版動物保護法保護動物生命宗旨,否則飼主棄養寵物歪風依然故我,立法院修法強調零安樂死訴求並不會嘉惠流浪動物。

政府若要做到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目標必須做到以下配套措施,包括以記憶晶片植入寵物體內並嚴格實施寵物登記制、禁止不當餵養、實施寵物節育、鼓勵認養,並且對棄養寵物的飼主科以重罰。多管齊下方可減少寵物被棄養,乃至根絕棄養寵物情事。

譬如已貫徹零安樂死的德國,不但嚴格監控寵物交易流向,對蓄意棄養寵物者更可處以高達新台幣90萬元的罰款,虐待動物的飼主更可能被判處2年徒刑。

印度國父甘地生前曾有名言云:「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端視它如何對待動物而定。」養動物一如養小孩,飼主有責任不任意棄養,否則就應被科處高額罰款乃至坐牢。但零安樂死充其量只能治標,落實對寵物零棄養才能杜絕流浪動物情事,對棄養寵物者重罰,實乃杜絕棄養動物流浪的正本清源解決之道,動物保護法的修法美意才不會淪為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