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反對黨領袖 安華雞姦罪成立

方家敏 2015/02/10 17:52 點閱 3734 次
馬來西亞前副首相、反對黨領袖安華,10日遭馬來西亞最高法院裁定雞姦罪名成立。(photo by 維基百科)
馬來西亞前副首相、反對黨領袖安華,10日遭馬來西亞最高法院裁定雞姦罪名成立。(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馬來西亞前副首相、反對黨領袖安華自2008年遭指控涉嫌雞姦男助理賽夫後風波不斷,馬來西亞最高法院10日裁定雞姦罪名成立。因馬來西亞過半人口屬穆斯林,民風保守,男性間性行為屬違法,最高可處20年徒刑。此案嚴重影響安華政治生涯,其支持者多認為雞姦案指控不實,別有政治意圖。

《BBC》指出,安華於2008年被指控雞姦助理賽夫,高等法院2012年以缺乏證據為由宣判無罪,但去年3月卻推翻這項無罪判決,認定其性侵罪名成立,判處5年監禁,安華繼而提出終審上訴。2013年5月,安華領導的反對黨已重挫執政58年的國民陣線,被視為最有可能改朝換代的人選。

安華9日出席群眾晚會,強調自己絕對清白,「上蒼是我的證人,我將會繼續為自由和公義而鬥爭,永不妥協。」人權觀察組織也譴責對安華的這項指控,認為首相納吉布以雞姦案指控安華,是消滅政敵的政治手段。但此一判決將嚴重影響安華政治生涯,甚至讓安華無法參與2018年馬國總統大選。

2008年,當時為賽夫體檢的醫師曾立下法定宣誓書,指並沒有證據證實賽夫遭雞姦的跡象,2011年馬來西亞高等法院也依DNA證據裁定,原告指出的相關指控不足採信,並於2012年宣判安華無罪。然而2014年馬來西亞上訴法院推翻無罪判決,判定安華5年有期徒刑,案情大逆轉,唯至今才判定安華雞姦罪名成立。

馬來西亞是穆斯林占大多數的國家,男同志間的性活動被定義為「違反自然法則」,仍被視為犯罪行為,有罪者最高可處20年監禁及鞭刑,但真正受指控的人其實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