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案審理律師爭辯 牧師:還有救

馮紹恩 2015/02/10 16:57 點閱 6378 次
牧師紀福讚認為,鄭捷還有改變的可能。(photo by 網路截圖)
牧師紀福讚認為,鄭捷還有改變的可能。(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章文、馮紹恩台北報導】新北地院10日再度開庭審理鄭捷犯下的4死22傷血案,鄭捷的委任律師梁家贏、劉繼蔚先後為鄭捷發言,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外適當之刑,為「求其生」而努力。法官上午在聽完律師與檢察官的言詞辯論後,要鄭捷陳述犯行意見,鄭捷說:「對於我的行為,我已經無法彌補,如果可以,我願意接受心理諮商。」最近半年經常進監獄教化鄭捷的更生團契牧師紀福讚受訪時表示,鄭捷眼神已有改變,愈來愈願意溝通,並參與唱詩歌、讀聖經。

10日開庭時,鄭捷戴著黑框眼鏡,穿著灰色T恤、黑長褲出庭。律師梁家贏向法官說,鄭捷年僅21歲,思維模式和智識程度仍有如未成年人,犯案前面臨超出他能承擔的壓力,犯案後他有意投案,且偵審中都自白犯行,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良好,也沒有人格疾患,並非沒有矯正、教化可能性,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之外適當之刑。

劉繼蔚指出,鄭捷在犯案過程中,沒與個別被害人發生激烈衝突、或是殘暴的虐殺,鄭捷所反映出的,是現在年輕人在空乏、虛無的成長過程中,造就個體侵害社會的危險。

但是檢方在量刑意見上表示,鄭捷自私的犧牲別人,視人命如草芥,刺殺被害人時還旋轉刀刃,讓周邊臟器全毀壞,不讓被害人有生還可能;再加上密閉車廂行凶,被害人無處可逃,手段殘酷、心態凶殘,無教化的可能,應判死判與社會永久隔離。

10日的言詞辯論的檢辯爭點有:鄭捷犯案時精神狀態是否喪失或耗弱,有無可因此減刑的事由?在我國簽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後,判處死刑是否符合公約精神?適不適當?又鄭捷到底有無矯正教化的可能性。法官最後決定,全案在3月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

【眼神慢慢恢復正常】
更生團契牧師紀福讚回憶說,在4日出庭應訊完的下午,他與鄭捷的互動頗為正常,和他當天應訊時凶狠的態度截然不同。紀福讚說,他在這半年來,透過每週和5名死刑犯的小組座談,關心和陪伴他們,他提醒鄭捷說,「只要一個人有期待,他就會有變好的動力。」他也以舉例的方式引導鄭捷,使他認知自己所做的事是錯的。

擁有志工證的牧師紀福讚自去年5月以來,固定在每週三下午到台北看守所跟5名死刑犯聚會,他們花1個半小時唱詩歌、讀經,然後分享近況,而鄭捷也在其中。紀福讚表示,鄭捷從2個月前的眼神呆滯,偶爾還會露出不屑一顧的神情,現已漸漸恢復一般人的眼神,會跟著唱詩歌、讀聖經,「他的行為舉止和一般青少年沒有兩樣。」

「第1次見面時我問他,如果親生父母也在那一班捷運上,你會殺他們嗎?他說:『會!』但第2次見面時我再問,他改口說不會了。」紀福讚表示,鄭捷很聰明,需要被引導,「鄭捷看起來冷漠、呆滯,只是展現了抵抗的心理。」牧師也讓他理解,犯案當下鄭捷所傷害的,不只是4位亡者、22位受傷的人,也包括他們許多的家人。

【認識自己過去的錯】
「認罪」的概念對鄭捷來說太過抽象,所以紀福讚運用在犯罪心理學上稱為「他在」的手法,以陳進興對整型診所護士所做的惡行為例,他說,「鄭捷聽了很有感覺啊,覺得陳進興做這件事非常殘忍,我就反問他,那你覺得你做過的事呢?」

紀福讚也向鄭捷解釋,外界之所以會對他有這樣的看法,是因為大家的印象都停留在做壞事的那一刻,「當下所犯的行為像野獸一樣,傷害到了許多的人。」紀福讚問鄭捷,「在捷運上你看到一個國小的兒童時,你讓他走,是不是?他說是。這代表你還是有一點惻隱之心,並不是完全的野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