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吃完的藥汙染環境 應集中處理

李昀澔 2015/02/08 17:33 點閱 5208 次
除了具「基因毒性」的抗癌藥、荷爾蒙製劑等藥品外,沒吃完的市售成藥或一般處方藥,可稀釋過後封入夾鏈袋隨一般民生垃圾丟棄焚毀。(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除了具「基因毒性」的抗癌藥、荷爾蒙製劑等藥品外,沒吃完的市售成藥或一般處方藥,可稀釋過後封入夾鏈袋隨一般民生垃圾丟棄焚毀。(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春節大掃除掃出一堆過期或沒吃完的藥品,該如何處理?藥師陳昭元表示,抗腫瘤藥物等具「基因毒性」的藥品需繳回藥局或醫院,比照「醫療廢棄物」集中銷毀;市售成藥或一般處方藥則可依照衛福部食藥署公告的步驟處理後,隨一般垃圾丟棄。藥師范綱智指出,民眾可先向居住地衛生局或環保局洽詢當地垃圾處理方式,若為掩埋則藥品還是交由藥局回收為宜。

全球都有人類及動物用藥汙染河川、海洋或土壤的問題;過去國內民眾常有重複領藥或自行購買成藥情形,藥物沒吃完又任意丟棄或沖馬桶「放水流」,引發環境汙染疑慮,中山大學團隊就曾在南台灣沿岸海水檢體中驗出多種抗生素、消炎藥、咖啡因,甚至K他命、搖頭丸等藥品成分。

【化療藥需強制回收】
行政院環保署資料顯示,在醫療、檢驗、驗屍、檢疫、研究、藥品或生物材料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基因毒性廢棄物、針頭等尖銳廢品或其他感染性醫療廢棄物,都需經專門機構以焚化、高溫滅菌或特殊化學方法等方式銷毀。而它莫西芬、環磷醯胺、沙奧特帕、氮芥苯丁酸、氯絲菌素、道諾魯比辛、歐沙氮平、非那西汀、苯巴比妥、黃體素等有致癌疑慮的藥物或細胞毒素,則由醫療院所回收,比照醫療廢棄物處理。

食藥署指出,除了上述抗生素、抗癌藥物或荷爾蒙製劑外,市售成藥及一般處方藥等低危害性藥品可比照一般垃圾處理:若有剩餘藥水,可倒進夾鏈袋;藥水罐或藥袋丟棄前應先沖洗,沖洗過藥水罐的水需倒進夾鏈袋;剩餘藥丸從鋁箔包或藥袋等取出後集中在夾鏈袋中;將藥丸或藥水與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擦手紙等易吸水物質一起包在夾鏈袋中,密封後隨一般垃圾丟棄。范綱智解釋,焚化爐高溫可完全焚毀藥品成分,就不致產生汙染疑慮。

【減少餘藥情形】
范綱智表示,若民眾不知如何處理餘藥,可就近找社區藥局或原領藥醫療機構協助處理。擁有美國加州、麻州藥師執照的陳昭元則說,以美國為例,藥廠會負責回收過期或藥局未賣完的藥品,統一銷毀或經特定流程處理後再製,既能避免環境汙染,也可降低製藥成本,值得借鏡。

陳昭元分析,在歐美國家,民眾取得的藥品受到醫師、藥師、高額醫療保險等層層把關,除了「換藥」可能導致先前使用的處方藥「多出來」外,「藥品沒吃完」的狀況比台灣少很多。他強調,民眾應養成遵醫囑服藥、避免重複領藥及買藥的習慣,才是減少廢棄藥品處理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

延伸閱讀:一般廢棄藥品處理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