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殉職6勇消 政院褒揚從優撫卹

王承中 2015/01/29 17:33 點閱 8910 次
行政院29日通過因桃園大火而殉職的消防員謝君杰、曾重仁、陳鳳翔、張桂彰、陳彥茗及蔡長融等6人的褒揚令,將呈請總統明令褒揚。〈photo by 網路截圖〉
行政院29日通過因桃園大火而殉職的消防員謝君杰、曾重仁、陳鳳翔、張桂彰、陳彥茗及蔡長融等6人的褒揚令,將呈請總統明令褒揚。〈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行政院29日通過桃園大火中因公殉職的消防員謝君杰、曾重仁、陳鳳翔、張桂彰、陳彥茗及蔡長融等6人的褒揚令,將呈請總統明令褒揚。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6人在火場的搶救行為,符合褒揚條例第2條第5款「冒險犯難,忠貞不拔,壯烈成仁者。」的規定。

消防員謝君杰、曾重仁、陳鳳翔、張桂彰、陳彥茗及蔡長融等人,於20日凌晨,在桃園市新屋區的亞洲保齡球館大火的火場中執行火災搶救勤務時,因突如其來的爆燃,導致窒息而死,因公殉職。桃園市府決定為6名消防員舉辦聯合公祭,並考慮入列桃園忠烈祠。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29日於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行政院於院會中通過謝君杰、曾重仁、陳鳳翔、張桂彰、陳彥茗及蔡長融等6名因公殉職消防員的褒揚令。他指出,6人在執行火災搶救勤務時因公殉職,符合褒揚條例第2條第5款「冒險犯難,忠貞不拔,壯烈成仁者。」的規定,褒揚令將轉呈總統府,請總統明令褒揚。

行政院長毛治國於日前表示,已要求內政部對6名因公殉職的消防員從優撫卹。桃園市府人事處指出,殉職的消防員可獲因公殉職撫卹金、慰問金、20年給卹期間的遺族慰問金、桃園市消防人員安全基金、公務人員保險及警消安全濟助金等,估計每人可獲1900萬元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