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機構大盤點 僅1成合格

李昀澔 2014/12/29 15:32 點閱 3852 次
行政院消保處抽查全台20家老人機構,竟只有2家完全合格,甚至有業者讓住民使用過期藥物。圖片為示意圖。(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消保處抽查全台20家老人機構,竟只有2家完全合格,甚至有業者讓住民使用過期藥物。圖片為示意圖。(photo by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竟有惡質老人機構業者,讓住民使用2009年就過期的藥物。行政院消保處29日公布20家老人福利機構稽查結果,僅2家完全合格,違規者更有使用過期藥物、緊急呼救系統失靈等離譜情事。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民眾選擇老人機構時,除了熟讀契約、實地勘察衛生及公安設施外,也要詳閱業者的立案證書,以防業者因護理及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人力配置不足而影響長者權益。

消保處在10至11月間前往全台20家老人福利機構,針對違建、消防、衛生、經營管理及契約等5大項目進行稽查,結果僅2家業者完全符合規定,而新竹「名伸老人養護中心」更是1項都沒通過。王德明指出,最常見的違規項目,包括未經核准就收容氣切或插管長者、夜間無護理師值勤、照顧服務員未依班表當班、外籍工比例超過2分之1等,甚至有機構的消防設備及寢室、浴廁緊急呼救鈴故障的狀況。

【人員配置常不足】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老人福利組副組長陳美蕙解釋,老人機構分「安養」及「長照」2大類,安養機構只收可自理生活者,因此不得聘用外籍照顧員。長照機構則依住民「失能」程度,分為長期照護、養護及失智等3種機構;其中長期照護中心可收容氣切及導尿管、鼻胃管、人工肛門等患者,養護等級的機構則只能收容鼻胃管及導尿管等2種插管患者。

由於長期照護中心住民的醫療需求最高,因此每15床就需配置1位護理師,每5床需1位照顧員;而養護中心的一般床是每20床1位護理師、每8床1位照顧員,鼻胃管及導尿管病床則是每15床1位護理師。王德明強調,政府發給業者的立案證書上,都會註記該機構可負擔多少張氣切或插管病床,民眾務必據此與現場工作人員值班狀況仔細比對。

【藥物過期真離譜】
消保處調查發現,有3家老人機構缺少急救藥品及設備,其中新竹名伸及伯大尼2家養護中心,藥車上竟還有多種過期藥膏。王德明痛批,名伸除了違規收容插管患者外,工作人員也未照表值班,電梯的使用許可證甚至已逾期1年,可謂惡行重大。他建議,民眾選擇老人機構時,最好先與其他住民及家屬詳談以了解狀況。陳美蕙也表示,參訪老人機構應白天、晚間各去1次,白天可觀察住民活動情形,晚間則應特別注意工作人員值班及服務狀況。

這20家都是合法立案的老人機構,卻有半數有使用違建的情形,內政部營建署解釋,經稽查有建物不合格的業者會限期改善,並列入各縣市拆除大隊名單,絕非放任業者違規使用。此外,這次稽查也發現有數家機構職員及住民未按時量測體溫,甚至還有「預填」紀錄表的狀況。陳美蕙指出,現階段並無明文規範體溫表該如何記錄,但牽涉機構內感染等重要問題,因此民眾選擇老人機構時也應一併考慮業者是否「照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