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憲改建言 擴充人權為先

王承中 2014/12/17 16:04 點閱 5824 次
圖說: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為,憲法的目的在於保障人權,憲改應當將參政權還給青年、把人權還給社會、把憲法還給人民。〈photo by 王承中/台灣醒報〉
圖說: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為,憲法的目的在於保障人權,憲改應當將參政權還給青年、把人權還給社會、把憲法還給人民。〈photo by 王承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17日召開「出『憲』契機,把憲法還給人民」記者會表示,現在社會各界對於修憲看法,都只是單純粗糙的談政府體制要改成內閣制或總統制的問題。她認為,修憲不光只有處理政黨及政治人物的權力分配,更重要的是必須與時俱進增進人民的權利。她表示,憲改應將參政權還給青年、把人權還給社會、把憲法還給人民。

鄭麗君提出我國的憲法目前存在著投票年齡落後、人權保障不足及修憲門檻高等3大問題,她指出,應將參政權由20歲降到18歲,別讓台灣成為落後指標;也應將勞動權、環境權、居住及隱私權等納入憲法規範,深化人權的保障,過去只依賴大法官的解釋,不足以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的精神。

在朝野都有誠意進行修憲的情況下,鄭麗君表示,應先將修憲的門檻降低,因為現有的修憲必須要達到選舉權人數的一半才能通過,門檻高到世界罕見,比公投還高,即使修憲案出了國會,依照以往公投都失敗的經驗,比公投門檻更高的修憲公投,失敗的可能性相當高。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形容「憲法就像人民寫給居住地的情書」,不能夠偏離人民的生活太遠。他表示,勞工族群是台灣最大的投票群體,所應享有的權益應要在憲法中彰顯出來,他支持將保障人民工作權益的勞動權納入憲法規定,讓台灣成為宜居、全價值的國家。

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羅承宗指出,目前社會對於憲改問題,只聚焦修改政府制度,卻忽略我國憲法對人權的保障,就像是一棟出現問題的頂加屋,只想對頂樓加蓋的部分修繕,卻不對整棟的結構進行補強。他表示,制定憲法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政府制度只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