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有類流感患者 可獲公費藥劑

李昀澔 2014/12/09 17:19 點閱 3703 次
衛福部宣布,將發燒持續2天及家人、同事、同學出現類流感症狀的感冒患者,納入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範圍。(photo by Juhan Sonin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衛福部宣布,將發燒持續2天及家人、同事、同學出現類流感症狀的感冒患者,納入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範圍。(photo by Juhan Sonin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發燒持續2天,或家人、同事、同學出現類流感症狀的感冒患者,即日起可獲得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瑞樂沙」或「克流感」。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9日宣布,上述2種類流感患者即起納入公費藥劑適用範圍。衛福部防疫醫師羅一鈞指出,慢性病、年長者及孕婦等流感併發重症高危險群,或家中有高危險群的民眾,若出現呼吸道症狀,應及早就醫,並考慮使用公費抗病毒藥劑。

符合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資格者包括「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孕婦;出現呼吸急促或困難、皮膚青紫、血痰、胸痛、意識不清及低血壓,或兒童不易喚醒、活動力低下等徵兆者;重大傷病、免疫不全或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者;心肺血管、肝、腎與糖尿病等患者;身體質量指數(BMI值)超過35的肥胖者;群聚感染事件;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及密切接觸者;負責動物流感場所撲殺、清場的工作人員;高燒持續48小時者;家人、同事、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

莊人祥表示,歷年流感疫情都從12月底至隔年1月初開始迅速增溫,並延續至隔年3月,因此疾管署從12月起提供公費抗病毒藥劑。現階段國內備有總人口10%至15%份的吸入型瑞樂沙及口服型克流感等2種公費抗病毒藥劑,都可用於治療A型或B型流感;若疫情擴大,會評估延長公費使用期。

針對外界質疑,克流感等藥物是藥廠的「陰謀」,對流感治療及預防幫助有限;羅一鈞解釋,抗病毒藥劑可縮短感冒症狀出現的時間,並降低因併發症而住院的機率,雖對一般成人幫助不大,但確實可減少年長者、幼兒、孕婦、慢性病患者併發肺炎、心肌炎、腦炎等重症的風險,並避免傳染旁人及影響胎兒。

莊人祥分析,台灣目前並無明顯流感疫情,但日本、中國北部及美、加部分地區,流感病毒感染者都陸續增加,國內感染人數可能近期就會上升。莊人祥呼籲,民眾若出現呼吸道等感冒症狀,應儘速至全台3千多家公費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符合條件者經醫師診斷後,即可接受公費抗病毒藥劑治療。

延伸閱讀:全台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點。
http://www.cdc.gov.tw/professional/ContractDistribution.aspx?treeid=BEAC9C103DF952C4&nowtreeid=FD0334AA1BE08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