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友善外國人 移民政策卻苛刻

范捷茵 2014/11/19 16:36 點閱 7370 次
 居台外國人雖然喜歡台灣的環境與人,卻認為台灣移民相關法規有待鬆綁。(photo by 觀光局)
居台外國人雖然喜歡台灣的環境與人,卻認為台灣移民相關法規有待鬆綁。(photo by 觀光局)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台灣人很友善,生活機能也方便,但很多法規卻讓外國人不想長久住下去。」許多長期居台的外國人發現,他們使用的居留證無法直接辦理銀行業務、健保未能照顧新生兒、無法參加退休新制等,這些小細節讓生活受阻。對此,移民署表示,移民政策與社會、教育、人口都有密切關係,希望未來一步步改善現行法規。

內政部移民署19日舉辦「移民政策國際探討會」,日內瓦社會經濟發展中心總裁游麗嘉會議上表示,台灣從開發中國家的轉型過程中,國家競爭優勢不再只是便宜的土地、人力或能源,而是能創造知識價值的人力資本,除了提升國民素質之外,也該借助外籍人力資本。

【法規需再鬆綁】
身為移民瑞士的台灣人,游麗嘉也面臨生活與職場上對移民的各種挑戰,她說,最痛苦的莫過於帶了滿身學位、頭銜,工作能力卻不一定被當地認同,凡事都必須從頭做起。游麗嘉說,要讓移民對台灣產生認同,就要讓他們有發揮所長、進修學習的機會。

「台灣人很nice,生活也很方便,是個適合居住的好地方,但法規上還待鬆綁。」歐洲商會生活品質委員會主席白健文說,即使在台灣居住多年有極大認同感,但拿著台灣核可的居留證,卻無法在台灣辦理銀行、電信業務,或網購、到超商購買車票,不只格式與身分證不符,還常必須另外出示護照,讓他大呼「毫無邏輯而言」。

白健文也提到,外國人也不能參與退休新制,一旦跳槽換公司,資歷不能帶著走;外籍雙親即使在台灣有居留證、正當工作與賦稅,新生兒依舊無法立即納健保,而成年喪失依親身分後,也很難申請公民;外國人必須放棄原國籍才能申請台灣公民身分,許多台灣人卻在美國有雙重國籍,種種因素都減低了外國人久居台灣的意願。

【逐步改善政策】
為了延攬高級人才,台灣7月已實施多元評點制度,考量語言、薪資、工作經驗等能力,達70點就可核發工作證,但博仲法律事務所法務助理費浩文卻指出,台灣規定的專門或技術性工作,沒有涵蓋舞蹈等表演藝術工作,一般工作證的申請又要達4萬9千元以上最低薪資,導致許多外籍配偶難以找到工作。許多在台灣受教、長大的外籍雙親兒童,也很難取得永久居留,對在台發展感到焦慮。

移民署對此回應說,許多問題都需要跨部會解決,移民政策雖無法一步到位,但希望能蒐集更多想法,逐步讓法規更趨完備。針對居留證格式,移民署也表示會加強雇主認識,未來也希望建立相關查詢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