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放假制度化 10年9次連假4天

杜胤廣 2014/10/21 14:18 點閱 3333 次
明年起實施週二、週四彈性放假。(photo by twitter)
明年起實施週二、週四彈性放假。(photo by twitter)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未來國定假日若遇週二或週四,將可放4天連假,未來10年內,將可增加9次連假。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21日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聽取相關部會評估及參考國發會民調後,拍板確定自明年起,無論民俗節日或紀念日,只要遇到週二或週四,一律實施彈性放假。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明年元旦剛好遇到週四,因此依規定放假一天,1月2日週五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年12月27日補班、補課一天。推算未來10年內,共有5個年度會遇到彈性放假的紀念日,總計將增加9次連假。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按照現行的放假規定,只有民俗節日,如春節、端午、中秋等,遇週二或週四才實施彈性放假,而國定紀念日如元旦、228和平紀念日、國慶日等,則沒有實施彈性放假,但新規定實施後,週二、週四一律彈性放假。

「約有72%的民眾贊成明年元旦彈性放假。」孫立群表示,針對立委日前提議明年元旦翌日應彈性放假後,江院長聽取內政部、經濟部、勞動部、金管會及人事總處等相關部會對於彈性放假的評估,並徵詢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等各界意見後,就請國發會進行民調,結果發現有超過7成以上民眾,希望明年元旦能採取彈性放假制度。

「民間企業如何實施彈性放假,勞資雙方都強調,應由個別企業以勞資協商方式決定。」孫立群指出,就勞工、工商業界的意見來說,彈性放假再另行補班的制度,「對全年全國總放假日數不會產生影響」,因此沒有特別意見,甚至多數工商團體都認為,連假對國內服務業的營業績效將有正面效益,而勞工團體對彈性放假也持正面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