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雜費高昂 教育部:歡迎檢舉

范捷茵 2014/10/19 23:36 點閱 4655 次
教育部國教署19日表示,私立學校除了代辦費外,各種收費都有規範,即便是代辦費,學生也被賦予「自由繳交」的權利。(photo by Wikipedia)
教育部國教署19日表示,私立學校除了代辦費外,各種收費都有規範,即便是代辦費,學生也被賦予「自由繳交」的權利。(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綜合報導】12年國教第1屆學生就讀私立高中職,原以為學費有優待,卻有家長表示,被強迫繳交高額的制服費或班費等,形成額外負擔。教育部國教署19日表示,雜費、課後輔導費都有訂定金額與項目,學校不能另立名目超收;雖然制服、午餐、書籍等代辦費沒有費用規範,但不可強迫學生添購,若民眾檢舉學校亂收費,必會追查到底。

12年國教標榜家戶年所得114萬以下,高職免學費,高中學費齊一,但有家長私下抱怨,私立學校的雜費、代辦費高昂,無論課後輔導、社團或學校制服,都要另外收費,加總後甚至超過上萬元,弱勢家庭光有學費優惠並不夠,其他支出仍是一筆負擔。

國教署19日聲明表示,學校的學費、雜費或代收代付費,無論收費項目或金額,都有一定規範,學校不得隨意另立名目。針對學生平安保險、家長會費或課業輔導費用,都有其收費上限,比方說寒輔800元,暑輔2400元,超收就是違反規定。

而頗有爭議的制服、午餐、交通車、書籍費等,是屬於「代辦」費用,學校在收費前,需要經過家長會與社會公正人士,經過民主程序決議,有餘額也需要退款,學生可依照意願自由繳交,比方說學生有舊制服,不能強迫學生添購新制服。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職組科長張永傑表示,像委外清潔費這類的收費已被明令禁止,即便是班費繳納,雖然屬於個別班級經營,也需要經過班級的民主程序決定,不能由教師恣意收費或漲價。

教育部若接獲檢舉,如學生、家長到部長信箱投訴,或有媒體報導,學校必須提出專案報告解釋是否違規收費,或由教育部派人員到校稽查,情節重大將會刪減學校補助經費,或裁以招生減班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