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小蜜蜂 環保署誓言3個月完成

王承中 2014/09/20 08:23 點閱 3108 次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19日於環保署召開記者會表示即日起到12月19日,3個月完成小蜜蜂合法化的工作。〈photo by 王承中/台灣醒報〉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19日於環保署召開記者會表示即日起到12月19日,3個月完成小蜜蜂合法化的工作。〈photo by 王承中/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王承中台北報導】「即日起到12月19日,3個月完成小蜜蜂(個體廢油回收戶)合法化的工作。」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19日於環保署召開記者會時作出承諾。葉欣誠樂觀表示,環保署將運用身分證及取得丙級清除執照等2個辦法,幫助個體回收戶合法化。

他表示,透過清除機構發給小蜜蜂身分證,藉由辨識身分證序號,即可得知廢油下落。另一辦法是透過環保署輔導,參加相關課程後,申請牌照並附上營業設施說明,小蜜蜂就能轉型成為丙級清除機構,可自行處理廢油。

隨後葉欣誠強調,12月19日輔導期過後,環保署將依廢清法進行開罰動作,屆時無法取得身分證的小蜜蜂將被處6萬元至30萬罰緩,並命其停業。而非法收購廢油則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另外若發現攤商將廢油轉售給沒有取得身分證的小蜜蜂,將可處1200至6000元的罰緩。

另外葉欣誠也說明了環保署訪查全台廢食用油回收狀況的初步成果。他表示,從9月12日請各地環保局進行訪查以來,至19日止,總計訪查261處夜市/商圈,14472間餐廳、小吃店及攤販,調查估計產出的廢食用油約1142公噸/月(約13704公噸/年),其中58%由清潔噸及清除機構清除,小蜜蜂則占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