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油流向成謎 環署盼修法納管

方家敏 2014/09/09 21:05 點閱 3111 次
廢管處表示,市面上小吃攤、夜市攤販將使用過數萬噸的食用油當作經濟商品販售給回收業者,無法列為廢棄物處置。 (photo by環保署)
廢管處表示,市面上小吃攤、夜市攤販將使用過數萬噸的食用油當作經濟商品販售給回收業者,無法列為廢棄物處置。 (photo by環保署)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針對不肖業者將廢油提煉為食用油,讓各界質疑環保署未能確實把關,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表示,目前列管大型速食業者、食品業者與家用廢油達6545公噸,僅占全部2成,其餘攤商將食用油販售給回收業者,轉製成生質柴油、肥皂,但因屬經濟行為,導致數萬噸的廢油不受廢管處管轄。未來將召集地方環保機關,將2次用油也納入列管。

日前郭烈成地下工廠向回收業者收購廢油、或自助餐廳收購餿水,提煉成餿水油,賣給食用油業者。環保署廢管處說明,由於廚餘中含有很多澱粉、水分等食物殘渣,要將之分離作為清澈的食用油,不符成本且技術面難執行。因此業者應向自助餐廳收購回鍋油再行利用,而非提煉餿水油。

【地下經濟不列管】
另外,廢棄物管理處自2007年開始推動廢食用油回收,家戶、學校及機關團體所產出的廢食用油,交由各縣市執行機關或合法清除業回收再利用,全國執行機關2013年回收量545公噸。至於資本達5千萬以上的大型連鎖速食店、大量製造廢食用油的食品製造業者,也須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截至去年為止申報量為6545公噸。

廢棄物管理處處長吳天基指出,除了麥當勞、肯德基等大型連鎖業者因用油量大,會造成大量汙染,而受到環保署列管,另外也建置線上平台,要各縣市政府要求回收業者自行登錄「回收後的油有多少量、要怎麼處理」。其餘小吃攤、夜市攤販將使用過的食用油當作經濟商品販售給回收業者,無法列為廢棄物處置。

廢管處指出,回收業者和環保署主要是將蒐集到的廢油做為生質柴油、肥皂、飼料添加物或硬脂酸,但地下廠商將回收廢油再製成食用油已經觸法。吳天基說,我國已有將回收廢油做為生質柴油的技術,但生質柴油每公升2、30元,對比食用油每公升價格4、50元,以至不效商人鋌而走險。

【廢油處理新技術】
傳統廢食用油轉化為生質柴油用的是酸鹼中和法,會產生大量的酸與廢水,帶來更多汙染,且利用鍋爐加熱也極耗費能源。而這些汙染在廢油轉化為食用油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因此售價高可能是業者將回收油提煉為食用油的原因。

成功大學材料學及工程學系團隊日前研究食用油轉化為生質柴油新技術,利用為波加熱,加入3至4%的甲醇作為催化劑,以固態氧化鍶為觸媒,將廢棄食用油轉化成生質柴油與甘油。以5公斤的廢油計算,能生成3公升的生質柴油與2公斤的甘油,沒有多餘浪費與二次汙染問題。且甘油為化妝保養品原料,售價更高。目前技術已成熟,正在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