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運動」,我們以為一定是增進健康、維護健康的有益活動。社會給「運動」幾乎純然正面的評價,給運動者非常美好的形象。為了健康、為了美觀,「多多運動」的聲浪在社會上是主流。然而,關於運動這件事,我們也需要烏鴉一下。
在今年上半年,新北市泰山區開張了的間新的運動空間,運動的項目是「彈翻床」。運動場地中架滿彈簧墊,使用者可以跳躍、快跑、空翻,體驗騰雲駕霧的快感,開張不久生意就好得不得了。
這個地方乍看之下很安全,所有的地板和牆面都是彈簧墊,連跌倒都不會擦破皮。但其實使用者都忽略了,只要有高度和速度的因素, 就隱藏了傷害的可能。
在五月的時候,有一位年輕的黃小姐,就在跳躍過程之中,嚴重損傷脊椎骨,當時疼痛倒地、流淚不止,送醫後在脊椎上打了鋼釘,裝了支架,要等一年之後才能取下。黃小姐已要求業者負責及賠償15 萬元。
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比我早兩屆的台大學長張振聲,在大二的時候,在台大打籃球,突然倒地,失去心跳和呼吸。送醫之後雖留下了性命,但再也沒有恢復意識,直到如今。張振聲的父母十幾年來懷抱悲憤,要求台大負責,從2000 年事發抗爭到2013 年,台大承諾每年提撥40 萬給張家作為照護補助費。
黃小姐在玩「彈翻床」的時候, 是很小心翼翼地玩嗎,或者為了求刺激和冒險,做一些可能超過身體負荷的動作而不自覺、不在意?
而張振聲在球場上昏倒之前,是否可能,他曾經感覺到頭暈、心跳不正常等警訊,但被他忽略了?我們不是當事人,不能斷定。但是, 如果當事人對運動的危險性有更高的警覺、意識,這些損失,也許有可能避免。
如何挑選合適自己的運動?如何在經濟能力和時間限制下設計自己的運動計畫?如何找同伴一起培養彼此的運動習慣?運動時如何避免危險,如何保護自己,如何感受身體的警訊然後及早修正?這些問題的重要性,遠勝於比賽勝利,真正保護和提升健康,然而,在我們學校的體育課之中,這些事情被視為重要的一部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