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宅配車違規 影響食物鮮度

杜胤廣 2014/07/15 19:37 點閱 3636 次
台灣宅配通4輛分別標示冷凍、冷藏的車輛,以31至32.8度的室溫來保存運送貨物。(photo by 台灣宅配通)
台灣宅配通4輛分別標示冷凍、冷藏的車輛,以31至32.8度的室溫來保存運送貨物。(photo by 台灣宅配通)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全台的15輛食品宅配運輸車輛,全數不合格!消保處15日表示,宅配車只要載運食品,都需依食品物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製作溫度紙本紀錄,但全數車輛都未依規定執行,且有6輛不符合冷藏、冷凍宅配車的溫度保存條件(冷藏7度以下、冷凍-18度以下),以常溫保存運送,其中,「台灣宅配通」的違規車輛最多。

「若有冷凍、冷藏功能的車輛,行照上一定要有標示,但某些車輛沒有壓縮機設備,卻標示冷凍車輛,未來全面稽查仍有困難。」消保官張英美說,宅配運輸的食品安全問題很嚴重,因為宅配市場具有200至300億元的產值,若進行全面性的稽查,需要各部會的溝通,才能達到全面改進的效果。

行政院消保處接獲檢舉,有貨運業者未依食品物流業者良好衛生規範,運送貨物,因此針對新北市新莊、五股區攔檢11家物流業者的15部物流車輛,發現全數違規,隨即發出限期改善通知。消保處表示,未來將全面盤查。

消保處15日指出,近來天氣炎熱,食物保存運送的問題也層出不窮,自6月底接獲民眾檢舉有貨運宅配業者未依照消費者指定方式運送貨物,甚至以一般車輛運送冷凍、冷藏食品,因此13日會同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消保官、衛生局與警察局,在新莊區思源路及五股新北產業園區等處,攔檢11家物流宅配業者中的15輛宅配車。

消保官王德明說,經盤查後發現,全數車輛都未製作紙本溫度紀錄外,更有5輛台灣宅配通、1輛第一名店股份有限公司等運送水果、水餃、漁貨食品的車輛,車廂保存食品的溫度不足,其中台灣宅配通4輛分別標示冷凍、冷藏的車輛,更以31度至32.8度的室溫來保存運送貨物。

王德明指出,目前已書面寄出限期改善通知,若經複查未改善,將會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處以6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則勒令停業。

「目前還未收到相關書面訊息,並不了解缺失上的問題。」台灣宅配通業務協理劉世昌表示,目前已與消保處開會達成協議,未來將會依規定限期改善,若運送過程有瑕疵,公司也將會依情節賠償,最高可求償3萬元以上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