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維亞修法 10歲童即可工作

張芮瑜 2014/07/10 20:53 點閱 2667 次
玻利維亞男童從事搬運粗活,以掙錢貼補家用。(photo by Juan Karita/AP)
玻利維亞男童從事搬運粗活,以掙錢貼補家用。(photo by Juan Karita/AP)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張芮瑜綜合報導】不論是在街上為人擦鞋,或是在巴士上收車資,南美洲國家隨處可見童工,其中以秘魯和玻利維亞童工的比例最高。據《衛報》報導,日前玻利維亞降低合法工作的童工年齡,往後只要超過10歲的兒童就可以合法工作,期望藉此增加勞動力,幫助國家脫離貧窮,但此舉引發聯合國勞工組織的擔憂。

玻利維亞國會日前宣布,在不影響健康與個人權益的前提下,允許10歲兒童外出工作貼補家用,該法案近期將由總統莫拉利斯簽署發佈。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官員表示,目前聯合國大會將合法工作年齡設定為14歲,玻國簽署此法案令人憂心。

過去波國的法定工作年齡是14歲,雖然如此,未滿14歲童工的問題依然嚴重,且容易淪為雇主剝削的對象。據統計,玻國仍有近一百萬人,每天的生活費不足75便士(台幣45元),因此許多父母要求未成年的孩子出外掙錢,並認為降低工作年齡的限制將更有機會脫離貧困。

致力對抗童工剝削的玻利維亞兒少勞工聯盟(Unatsbo),獲知後決定發起遊行表示抗議,希望透過媒體傳遞訴求。聯盟的青年成員米蘭達說,「我們希望能停止剝削童工,但能繼續工作,因為收入攸關家庭生計。」

現年16歲的帕克西羅自9歲開始工作,卻有不同看法。他認為與其規範最低就業年齡,政府更該在反貧窮計畫中創造成年人的工作機會,以支撐整個家庭。他表示,「投入資金在創造就業機會和商業上的話會比較好,這樣才有可能幫助我們的父母。」

玻利維亞是國際勞工組織的《最低年齡公約》簽約國,公約中規範最低勞工年齡是14歲,若玻國確定公告此法案,將違反上列協定。今年1月,人權倡議團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曾致函總統反對該提議。

信中表示,如果允許未成年的孩子工作,孩童將會喪失在成長期中最重要的教育環節,整天重複瑣碎的工作,也削弱將來從事更好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