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大值得效法? 青木瓜廣告惹議

張芮瑜 2014/06/24 18:26 點閱 2608 次
女性團體出面控訴市面上某優格廣告妨害兒童身心健康、扭曲兒童價值觀,應立即下架。(photo by 張芮瑜/台灣醒報)
女性團體出面控訴市面上某優格廣告妨害兒童身心健康、扭曲兒童價值觀,應立即下架。(photo by 張芮瑜/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張芮瑜台北報導】「除了胸部以外,女人還有更多值得學習的地方,不該將焦點集中胸部。」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24日在記者會上強力抗議,某優格品牌推出的青木瓜廣告,為了商業利益,扭曲了女性、兒童的價值觀。「該廣告應該立即下架!」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企劃科技組遲蘭慧副組長表示,廣告整體有不當影射女性身體特徵的嫌疑,違法可處四萬至四百萬的罰鍰,相關單位已函請衛生局介入調查,整起案件目前正進行審理程序,「在通知後,廠商也已撤下30秒違法廣告,播出10秒的合法版本。」消基會雷立芬秘書長也指出,針對廣告的資訊錯誤與傳遞不實,也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近日推出的某優格廣告中,年約4歲的女孩童言童語說要跟姊姊一樣漂亮,但下一刻鏡頭放在姊姊的胸部上,姊姊告訴女孩只要吃了該品牌優格,就能和姐姐一樣。針對此廣告,台灣女人陣線與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抗議廠商意圖利用兒童喜愛學習、模仿的心態,以兒童做為行銷對象,更將受眾年齡下降,刺激購買欲,此舉甚為不妥。

台灣展翅協會李麗芬秘書長表示,第一次看到廣告就感到被嚴重冒犯,「顯示該廠商對兒童人權的無知。」並直指廣告不該戕害兒少的身心發展,各界皆應提高性別與兒童人權的認知,不該放任廠商形塑不平等的美貌標準。

黃淑英也指出,雖然坊間盛傳青木瓜能豐胸,但目前並沒有足夠科學證據足以佐證,「青木瓜只有通乳功能。」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該廣告涉及標示、宣傳誇大不實、易引發民眾產生錯誤聯想,已經違法。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在會上提出三點聲明,除要求廣告即刻下架外,國家通訊委員會及相關部會應依法做出裁罰,以及呼籲政府加強多元價值觀的宣導,並積極查察以避免類似廣告再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