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熱發電可行 學者:法規需鬆綁

方家敏 2014/06/11 16:07 點閱 6561 次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台灣地熱潛能豐富,學者樂觀其成。針對替代能源開發爭議,立委陳歐珀11日召開地熱相關政策與技術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多指出,台灣已有能力自主開發地熱能源,過去的失敗經驗不應被當作否定地熱發電的理由。目前菲律賓、印尼透過美國技術引進,也都展開地熱探勘,若透過法規鬆綁與政府補助,將有助於國內地熱發展。

【開發地熱學者樂觀】
「台灣四大地熱區,總共可發電達33640MW,潛能豐富。」台大地質系教授宋聖榮指出,台灣有陽明山、中央山脈變質岩區、西南部泥岩區和蘭陽平原等四大地熱區,過去宜蘭清水曾有失敗例子,卻被用來指責地熱發電費用高,其實是不對的。當初機組選用不當、未做尾水回注、還有結垢嚴重,才讓地熱發電效率看似不足、費用過高。

他說,大型地熱電廠開發大約6到7年,但台灣已經足以發展小型熱電廠,包括探勘、鑽井都可以自己進行,特別是宜蘭地區,量多小型的發電廠就能夠有效提供當地用電。唯有能源局獎勵不足,地熱探勘初期風險雖高,但一旦開發後就都能快速發展,因此初期需要政府的大量補助。另外還需要溫泉法、地下水管制以及國家公園法和環評規範的鬆綁,才能進行探勘實驗。

台大應用科學研究所教授李昭興指出,全世界最大的地熱發電廠是美國加州的geysers地熱發電廠,由22座發電廠組成可以達到3395MW,相當於我國2個核四廠的發電量;冰島的地熱發電也佔25%,其他是透過水力發電,成為全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最少的國家,值得我國效法。

【需政府法規鬆綁】
然而目前發展地熱的障礙包含土地、技術、法令與資金,李昭興建議中央,以BOT、補助、或獎勵的方式,發展小型地熱村,可自我供應或賣電,政府若能獎勵的溫泉業者若能夠挖深的井,就可以建立小而廉的地熱發電設備。至於技術面也希望透過國際合作,引進高精密技術,幫助中鋼生產耐溫、耐酸和不易結垢的地熱套管等。法規上建議仿效德國,小規模地熱廠不需環評。

中油鑽探工程處副處長陳勁甫指出,中油過去已經在蘭陽清水地區鑽了18口井、另有陽明山、北投、南投廬山、花東等也有16口,目前的鑽井技術沒有問題,但重要是在探勘與初期的經費補助。工研院綠能所經理李奕亨也說,工研院過去曾利用廢棄的舊清水地熱電廠開發50KW的地熱發電示範系統,國人自主開發可透過智慧機電控制技術,增加發電效率,並降低不穩定性。

【中央需再商討】
環保署綜計處副處長楊素娥指出,環評應實施的細目與認定標準中,僅地熱發電在0.5MW以下和試驗性的計畫不需要做環評。雖然學者希望比照20MW規模以下的水力發電以不需環評,但其實在地質敏感地區的地方還是要做環評,若要變更還需要再請學者專家研議。內政部地政司則指出,目前只有礦業用地可以進行地熱發電,農牧用地只能做660平方公尺的鑽井,其他都要依循土地變更。

圖說:台灣有陽明山、中央山脈變質岩區、西南部泥岩區和蘭陽平原四大地熱區,發展潛能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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