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修法在即 立委籲速有共識

李昀澔 2014/05/23 18:54 點閱 3648 次
立院衛環委員會22日召開公聽會討論藥師支援各醫療機構的修法條文,但醫界與藥界目前仍未達成共識。(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立院衛環委員會22日召開公聽會討論藥師支援各醫療機構的修法條文,但醫界與藥界目前仍未達成共識。(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藥師是否得支援各醫療院所,醫界與藥界應各退一步,否則修法永無結果。」立委田秋堇、徐少萍、黃昭順等人22日在《藥師法》修正案公聽會上呼籲各界儘快達成共識。由於《藥師法》涉違憲必須修法,藥師公會與衛福部認為藥師僅能支援反毒、義診等公益需求或緊急狀況,部分基層藥師與多數醫師團體則認為應全面開放支援,兩造現仍爭執不休。

該修正案係源於西醫師劉泓志與社區藥師楊岫娟、蔡美秀等人,因面臨藥師家屬去世或生病狀況,請求衛生局核准支援遭拒,因而聲請釋憲;大法官基於《藥師法》規定藥師「僅限一處執業」,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自由選擇工作地點權利,宣告該法違憲,將自今年7月起失效,因而急待修法。醫師公會全聯會依據大法官決議,提出開放藥廠、醫院、診所、藥局藥師,可支援他處工作並獲得支援。

【藥師法違憲待修】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蜀平指出,若開放藥師支援不同機構或藥房,在不熟悉工作場所及藥品儲備的情況下,給藥一旦出現人為失誤,「誰來負責?」嘉南科大藥學系教授王四切解釋,常見藥物普拿疼有3百多種,相同成分但不同劑量、劑型,適用對象就不同,藥師若不在熟悉場所配藥、調劑確實可能發生混淆。

「患者不動,醫師、藥師動,才符合民眾領藥便利的需求。」醫師全聯會常務理事陳夢熊表示,基層診所5成都屬急性患者,若診所藥師請假又無人支援,患者就必須持處方箋到處「找藥買」。事實上,此狀況在都會區由於交通便利、醫療機構與藥房家數多,問題並不明顯,但來自澎湖的立委楊曜坦言,該地區因有長庚、奇美等醫學中心支援,醫師人力上不虞匱乏,「藥師卻怎樣都聘不到人。」

【開放支援人力有限】
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質疑,若藥師人力吃緊,「支援人力何來?」台大藥學系教授林慧玲指出,台灣護理人力按比例約為美國的2至3分之一,醫師約4分之一,藥師僅8分之一,整體人力確實不足,「本身工作已過勞,遑論支援、代班。」

大法官釋憲鑑定人、陽明醫務管理所教授黃文鴻分析,修法重點應擺在「由專業藥師『親自』為民眾調劑」,即符合《藥師法》立法宗旨,包括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彈性調整藥師執業之地點、時間,都是可以考慮的配套,而不應讓藥師休、請假權益被現行「親自駐店管理」條文綁死;「原條文是為防止『借牌』歪風,」楊曜表達贊同,「但藥師專業並不受工作地點影響,應開放報備後支援。」

【立委籲各退一步】
「照醫師全聯會修法版本,藥師支援並非常態才需要報備,」台大毒理所教授康照洲說,「但目前衛福部仍未提出相關管理配套,難免讓人擔憂開放支援後借牌等弊病叢生。」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王宗曦強調,藥師每週支援時數上限、人數比例可比照其他醫護人員訂立規則,總調劑量則由健保把關;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鄭逸哲則疾呼,「強化檢舉機制是最有效的管理辦法。」

田秋堇分析,大法官釋憲內容有限,並無法據此解讀是否應將「藥師報備後支援」納入修法條文,「但這次不納入,代表問題沒有解決,後續再提釋憲、修法,都是資源浪費。」徐少萍與黃昭順都表示,醫界與藥界意見「南轅北轍」,「再開1百場公聽會也不會有結論」,徐少萍承諾,會合併政院與醫師全聯會版本再提折衷方案,「希望醫師與藥師各退一步,勿再堅持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