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支援 藥師與專家各執一詞

李昀澔 2014/05/13 17:52 點閱 2903 次
藥師公會全聯會反對立院擬修《藥師法》開放藥師支援其他醫療機構,擔憂將增加給藥失誤,並變相讓藥師「掛牌」合法化。(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藥師公會全聯會反對立院擬修《藥師法》開放藥師支援其他醫療機構,擔憂將增加給藥失誤,並變相讓藥師「掛牌」合法化。(photo by李昀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立院擬修法,開放單一藥師支援多家醫療機構,卻遭全台各地藥師公會強烈反對。藥師公會全聯會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開放藥師支援等於變相讓「掛牌」合法,且藥師支援陌生工作場所,恐致給藥失誤,影響患者安全。立委蘇清泉則認為,藥師支援概念類似巡迴醫療,係考量偏鄉民眾領藥的便利性,且藥房目前多採原包裝上架,出錯機率極低。

【藥師法違憲待修】
大法官在2013年時基於《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執業處所限一處」,卻未針對重大公益或緊急狀況設置「例外」規定,宣告該法違憲,政院也於今年3月底提出修正版本,與藥師全聯會版大致相同,允許藥師經報備、核准後,可在其執業登記機構外的處所進行藥癮及傳染病防治、巡迴義診、藥事照護,以及其他公益服務或緊急照護。

許多醫療院所藥師每日調劑量遠超現行《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建議的49至64張處方,因此部分立委在《藥師法》修正案都加入允許藥師在「醫療機構間支援」條文;律師陳威達表示,原條文理念係基於保障用藥安全,才強制藥師在執業登記處「親自執行藥師業務」,開放支援等於讓掛牌合法化,也就是某機構負責藥師與實際調劑藥師不同人,且醫院人力設置標準也將形同虛設。

【藥師須熟悉流程】
「光是抗發炎、安眠、糖尿病及治療攝護腺肥大等4種國人常用藥物,就『長得一模一樣』,」社區藥師溫國雄指出,醫院門診藥師調劑量大,必須熟悉設備與藥物品項才不會耽誤患者領藥時間,一旦開放支援,藥師在陌生環境工作,很可能出現給錯藥的人為疏失。

「醫師、護理師、醫檢師都能到處支援,憑什麼藥師就不行?」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立委蘇清泉分析,其他負責支援的醫護人員同樣面臨不熟悉工作環境的狀況,且目前逾9成藥品都不再以傳統「分瓶」方式存放,都採避免受潮的鋁箔包「原裝」上架,「鋁箔包上都有品項標示,可防止給藥失誤發生。」

【修法應以患者為本】
「全台有8千家社區藥局、其中5千家為健保特約,藥師整體員額相當充裕,」陳威達認為,紓解醫療機構藥師人力不足的方法,應是落實釋出處方箋,也就是民眾持處方箋找社區藥師調劑;高雄市藥師公會理事藍慈惠解釋,此概念類似現行「慢箋」處理模式,也就是慢性病患者經醫師判定病情穩定後就不必一再回診,可在社區藥局就近領藥,藥師也較有餘裕提供民眾用藥諮詢。

「修法重點應擺在患者就醫、領藥的便利性,」蘇清泉指出,都會區要落實釋出處方、醫藥分流都不成問題,但以屏東滿州為例,該地區僅一家健保特約藥局,若藥師請假,患者就必須前往車程逾40分鐘的恆春領藥,實有必要開放藥師支援;且部分診所聘請1名藥師不夠用、2名又造成人力浪費,「應改為2間診所聘用3名藥師,彼此互援,才有輪休及請假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