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40小時 勞動部長:明年立法

方家敏 2014/04/28 16:31 點閱 5254 次
勞動部長潘世偉承諾,最快明年或2016年就可完成立法,將法定工時縮短為40小時。(photo by勞動力發展署)
勞動部長潘世偉承諾,最快明年或2016年就可完成立法,將法定工時縮短為40小時。(photo by勞動力發展署)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法定工時40小時,最快明年完成立法。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28日邀請勞動部長潘世偉備詢,會中立委吳育仁、劉建國都提到我國勞工法定工時過長的問題。對此潘世偉承諾,最快明年或2016年就可完成立法,將法定工時縮短為40小時。但他也說,若產業結構不調整,即使立了法,還是很難改善勞動環境。

立委吳育仁問道,薪資低是國恥,經濟部如何看待?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說,目前雖然名目薪資增加,但扣掉通貨膨脹率後,實質薪資是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企業競爭力不足、創新能力不夠。「薪資低落、工時過長、人才外流,難道這就是今年勞動部送給勞工的三大禮物嗎?」立委劉建國指出,台灣的平均月薪是4萬多,但新加坡則有10萬多,韓國也有7、8萬,難怪人才會外流。

五一勞動節將至,立委們紛紛問道,法定工時40小時的立法何時能達成?勞動部長潘世偉回應說,雖然現行的規定是企業雙周工時84小時,但業界目前已經有4成5到5成實施每周工作40小時。「相關配套措施正在整理中,最快明年或2016年能正式立法。」但潘世偉說,縱使把每周工時降到40小時,若產業結構不調整,則調整工時的問題會非常複雜,即使立法了還是有很多勞工得加班。

立委王育敏說,工時越長不代表競爭力越大,產業的升級是一定要做的,但勞動部也要有工具改善勞動條件,讓產業界轉型。潘世偉進一步指出,我國工時持續維持高檔,主要是因產業轉型不足,多以代工勞動力發展產業為主。若與OECD各國比較,民國101年我國平均每人每年工時為2141小時,低於新加坡的2402小時以及墨西哥的2226小時。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我國受雇員工民國102年每月工時為177小時,相較民國90年平均月工時180.4小時略為下降。由於產業結構發展失衡,製造業多以代工模式生產為主,導致產業獲利微利化,同時,服務業尚未具經濟規模,附加價值低,使經濟成長動能減低,也限縮薪資成長空間。

相較於歐洲國家受雇者的法定休假數為4周以上,我國則是依照年資給予特別休假,加上企業文化差異,我國就業者多數未將特別休假休完。為此,勞動部除了將立法把法定工時調整為40小時,也針對工時較長的業者如保全業、電子製造業、醫療保健服務業等實施專案勞動檢查,並將工時規定列為檢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