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市售塑膠巧拼 毒性超標

杜胤廣 2014/04/01 19:30 點閱 3085 次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調查市售「地墊」或「巧拼」所含有的發泡塑膠材料,不僅會產生毒性氣體,且半數標示不全。(Photo by feedback 回授人文攝影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調查市售「地墊」或「巧拼」所含有的發泡塑膠材料,不僅會產生毒性氣體,且半數標示不全。(Photo by feedback 回授人文攝影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杜胤廣台北報導】市售「地墊」或「巧拼」所含有的發泡塑膠材料,不僅會產生毒性氣體,且半數標示不全!消基會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許多民眾都會利用塑膠地墊、巧拼,來提供家中的幼兒更安全的環境,但抽檢北部及南部等量販店20件商品,結果發現共有7件「甲醯胺」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更有10件「標示不全」。

此次檢測是依據CNS 15493「拼接塑膠地墊之安全要求」及CNS 4797「玩具安全」,進行包括「甲醛釋出量」、「8種可遷移元素含量(鉛、鎘、汞、鉻、砷、錫、銻、鋇等)」、「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甲醯胺」等項目檢測,並調查商品「中文標示」及「檢驗標識」。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技正賴俊杰表示,依據CNS 15493「拼接塑膠地墊之安全要求」及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規定,「甲醯胺」不得超過2ppm,檢測中,發現共有7件「甲醯胺」不符合規定,一旦與皮膚接觸或不慎吸入、吞入,可能影響中樞神經及生殖系統,孕婦若吸入過量甲醯胺,也有可能導致新生兒缺陷。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強調,環保署已將甲醯胺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禁止使用於製造14歲以下兒童玩具(含玩具元件)及兒童用品、塑膠地墊,標準局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要求業者回收,並限期改善、銷毀或退運,否則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此次也針對圖案拼接塑膠地墊,進行商品標示調查,但圖案拼接塑膠地墊屬於玩具,應將檢驗商品依照商品檢驗法第6條規定,檢驗合格後才能進入市場,而素面拼接塑膠地墊,目前仍不屬於應施檢商品,因此此次標示檢查,會因地墊「含圖案」或「素面」與否有所差異。含圖案的塑膠地墊,是依據「玩具商品檢驗作業規定」及CNS 4797「玩具安全」規定,來調查標示問題。

賴俊杰表示,含圖案的塑膠地墊檢查結果發現,有2件不符合規定,而素面拼接塑膠地墊,依據商品標示法第9條來進行檢查,結果發現8件樣品不合規定。消基會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中文標示的正確性,並提醒民眾選購及使用拼接塑膠地墊的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