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愛小蘿莉 伊拉克童婚新法挨批

方家敏 2014/03/18 18:38 點閱 3520 次
伊拉克議會日前通過新法案,將女性的適婚年齡下修至9歲,被批評是人權倒退。(photo by DVIDSHUB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伊拉克議會日前通過新法案,將女性的適婚年齡下修至9歲,被批評是人權倒退。(photo by DVIDSHUB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擬合法娶「小蘿莉」,伊拉克遭各界譴責。伊拉克議會日前通過新法案,將女性的適婚年齡下修至9歲,而妻子有義務滿足丈夫任何性需求,且未經丈夫允許下,已婚女性不得隨意出門。政府聲稱,此法將能有效遏止「法律之外」的童婚制度,並改善性別不平等情況,卻被部分官員、宗教領袖與人權團體痛批是女權與人權的一大倒退,恐加重教派分化。

《路透社》報導,伊拉克司法部於去年10月將《賈法里個人身分法》草案送入議會,並排定於國會議員選舉後,也就是2014年4月30日再行審查,最後再由什葉派最高宗教單位核可。然而議會卻在部分宗教領袖與反對派否決的情況下,依然通過此案。不僅如此,該草案也違反國內認可的「反對任何型式的婦女歧視公約」(CEDAW)與「兒童權利公約」。

【童婚普遍嫁女獲財】
目前伊拉克女性的法定許可結婚年齡為18歲,但只要監護人許可,少女也可以在15歲結婚。2011年,伊拉克有近25%的婚姻締結對象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比2001年的21%與1997年的15%都要高,可說是名符其實的「蘿莉控國」(蘿莉控即對小女孩有特殊迷戀的人)。

其中童婚現象在鄉村更是普遍,他們認為,從小教養妻子能讓她們更順從、多產,且更能抵抗誘惑;貧窮家庭也多透過嫁出年幼女兒來獲得財富。

英國《每日郵報》指出,此新法是根據當地一間什葉派宗教學校的規定來研擬,有分析師認為,這項草案是總統馬立基為了競選連任,爭取國內多數什葉派人士的支持而制定。儘管此法只適用於什葉教派,但影響範圍擴及3600萬伊拉克人。

【譴責性暴力合法化】
根據《赫芬頓郵報》報導,伊拉克司法部長阿什馬力為平息各界反對聲浪,特別成立了什葉派專屬法庭,並堅稱此法是為了解決伊拉克女性數十年來所遭遇的不公平對待,並遏止「法律之外」的童婚制度。但遜尼派與部分什葉派的宗教領袖認為,此法案已違反伊斯蘭教條,且恐怕會加深不同教派間的分化。

有什葉派官員認為,此法等同於將性暴力合法化,完全與當代社會脫節。政府應該想辦法打擊貪腐與恐怖主義,而非控制女性。人權觀察(Human Right Watch)組織中東北非區副執行長指喬‧史托克指出,《賈法里個人身分法》限制宗教間通婚,並讓婚姻性暴力、童婚制度合法化,是女權與人權的一大倒退,不僅無法讓民眾支持政府連任,反而會讓伊拉克離性別平權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