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四工程弊案 包商千人受害

方家敏 2014/03/11 16:28 點閱 4087 次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11召開記者會,控訴台電在承包商榮電公司倒閉後便推託責任,導致欠下游廠商工程款12億元無人償還。 (photo by方家敏/台灣醒報)
國民黨立委林滄敏11召開記者會,控訴台電在承包商榮電公司倒閉後便推託責任,導致欠下游廠商工程款12億元無人償還。 (photo by方家敏/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台電核四工程廠商欠款,下游包商千人受害。國民黨立委林滄敏1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電核四工程廠商中的官股榮電公司,積欠下游承包廠商高達12億元的工程款涉及惡性倒閉。但台電明知榮電有債務危機,卻仍要求廠商趕工。台電回應,依據合約規定,不得越級支付工程款,事前也無預知榮電會倒閉,並沒有所謂的「官商勾結」。

對於台電公司的回應,林滄敏反駁說,「台電若要漲電價,說得出1萬個理由,要改革卻拿不出一個做法!」他強調,台電的作為已經違反《政府採購法》,會請廉政署清查。現場廉政署官員也允諾將介入了解。

【台電早知債務危機】
民國94年與台電簽約的榮電公司是官股承包商,有高達9成的資本來自退輔會、台電、交通部電信總局。它仰仗特殊的黨政關係,順利承攬各種大型官方標案。而早在榮電公司宣布破產前,台電就於100年5月邀請下游廠商召開協調會,要他們加緊趕工,並在會上承諾解決雙方爭議。承包商高先生指出,當時榮電早與台電部分解約,但台電仍安撫廠商,說不會有問題。

林滄敏痛批,「台電管理階層已經淪為官僚文化的馬屁精!」在台電工程層層轉包的情況下,許多下游廠商因為相信台電會替廠商討回公道,以修改合約或債權移轉的方式讓員工拿到工程款。但承包商把設備安裝、驗收完成後,台電竟推托表示,依據榮電合約,台電不能跳過榮電撥款給下游承包商,導致下游2、30家協力廠商都沒拿到欠款,面臨倒閉危機,2千多名員工沒錢過年。

【台電澄清無勾結】
對此,台電龍門施工處副處長林清榮回應,「台電於民國94年與榮電簽約、100年召開協調會,事前完全不知道101年8月榮電會倒閉。」而承包商所說的部分解約,則是因為民國100年核四廠的電氣安裝追加工程已經超過契約金額的50%,因此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台電與榮電公司合意終止部份契約。

林清榮說,台電從101年6月開始收到榮電的扣押令,本來打算將其債權轉給其下游轉包的鋐原公司,但因為榮電的主要融資銀行不同意,且與核四工程的承攬規定不符,因此台電沒有辦法直接賠款給廠商。他強調,截至目前,榮電對台電仍有3.7億元的債務,「台電本身也是受害者。」

現場廉政署的官員已允諾將查清台電與下游承包商的債權關係,並了解是否有官商勾結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