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棟:3同 須有差額給付配套

李昀澔 2014/02/26 22:26 點閱 2485 次
立委廖國棟指出,健保署應先建立藥品「差額給付制度」後,再推動「同成分、同品質、同價格」的「3同政策」。(photo by Images_of_Money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立委廖國棟指出,健保署應先建立藥品「差額給付制度」後,再推動「同成分、同品質、同價格」的「3同政策」。(photo by Images_of_Money on Flickr-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報記者李昀澔台北報導】「健保署不是不能推動『3同』政策,但前提是要建立藥品『差額給付』制度。」立委廖國棟指出,依據「藥品政策全國會議」決議,縮短同種藥品給付價差,確實是節省健保支出的措施,但必須搭配差額給付制度,也就是健保雖然給付原廠藥及學名藥相同價格,但民眾有權透過負擔部分藥費,選擇成本較高的原廠藥。

衛福部在2013年10月公布「全民健保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其中針對已過了專利期,且健保給付超過15年的原廠藥,若與通過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PIC/S)認證的進口學名藥及國產藥屬於同成分及同品質者,健保一律都以相同價格給付。

日僑工商會代表、藥師邱榮剛解釋,健保將原廠藥的給付降至學名藥標準,就能節省支出,但各藥廠生產成本不同,因此3同政策必須搭配差額給付制度,讓有意願選擇高成本藥物的民眾負擔部分藥費,以維持成本較高者的利潤。

國內現階段只有特殊醫材適用差額給付制度,因此一旦實施3同政策,部分原廠藥或進口學名藥商,在不願意「賠本」的狀況下,將選擇直接放棄該品項的市場,這也正是醫藥界擔憂原廠藥棄守後,會導致某些長期用藥患者的「換藥潮」;立委江惠貞預估,包括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病,可能有高達3百萬患者必須重新適應新藥。

社區醫院協會代表尹文國指出,地區醫院或基層診所無法大量購買單一藥物,議價空間相對偏低,付給藥廠的金額常高於健保給付價格,他希望暫緩實施3同政策,小型醫院才能生存。江惠貞強調,國內各級醫療院所規模差距極大,健保署要推動單一給付價,也應該考量各級醫院的財務能力差異。

健保署新藥審查委員、和信醫院藥學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建議,健保署應尋求3同政策以外的「節流」方式,例如逐步排除低單價非處方藥的給付,或採取和信行之有年的「住院病人自備藥」措施,可降低用藥失誤、避免重複處方並減少剩藥,「和信在2012年就節省了110萬元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