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台星協定 農產分段降稅

方家敏 2013/12/16 13:39 點閱 3268 次
身為我方簽署協易談判人,經濟部長次長卓士昭表示台星經貿協定有助提振我國經濟。(photo by經濟部)
身為我方簽署協易談判人,經濟部長次長卓士昭表示台星經貿協定有助提振我國經濟。(photo by經濟部)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綜合報導】繼台紐經貿協定後,立院16日通過台星經貿夥伴協定,預計將有助於台灣躋身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和東協區域經濟夥伴關係(RCEP)。然而有立委質疑,台星協定恐會讓他國產品冒充星國原產品,合法進口台灣。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對此表示,協定中的「原產地規則」已有所規定,不會有他國產品混入進口的情形。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在台星經濟夥伴協定生效後,將有6項酒類產品降為0關稅,其他部分產品則分為5年、10年、15年等分期降稅。其中菸品關稅將在5年內降至原關稅的80%。此外,我國爭取到稻米類產品、大蒜、乾香菇、乾金針、紅豆、鳳梨、芒果、椰子、桂圓、去殼花生、液態乳等40項產品則維持現行進口規定,不會降稅。

立委許忠信指出,新加坡本來就是自由港區,且當地國土狹小,農產不豐,故90%農產品都開放進口,台星協定恐變成他國產品變相合法進口台灣。立委蔡煌瑯也質疑,由於新加坡並非農業大國,即使有農業相關產品也都是轉口與食品加工商品,若在10年內陸續開放,其中茶葉對台灣的影響特別大,恐影響農民生計。

「我國自新加坡進口產品包括菸品、奶粉、蘭花、冷凍魚、烘焙食品、食用菇等。」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表示,目前協議中有「原產地規則」,兩地互相進出口的農業初級產品規定必須要在原產地種植、飼養,至於加工製品則要求在進口原料加工後,產品必須實質轉型、或加工後產品增值40%以上才能享受關稅優惠。

外交部次長石定指出,新加坡為RCEP與TPP成員,台灣與其簽訂台星夥伴協議後將有助於我國進一步加入這些國際經濟協議。石定說,TPP目前已進行20回談判,台灣必須要達到一定的開放水準才得加入。卓士昭另表示,目前開始與他國開始進一步協商新的貿易協定,但由於時機尚未成熟,故還不能透露詳細內容。

儘管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最後仍決議通過台星經濟夥伴協定,但立委邱議瑩舉先前台紐協議為例,認為降低關稅的效益沒有反映在市場價格上,奶粉明年依舊要漲價。故經濟部商業司工業局必須要確保,經濟協定的效益能回饋到消費者身上,而不是只圖利進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