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賭場如何管 無共識散會

方家敏 2013/12/05 12:53 點閱 3323 次
觀光賭場要設在離島還是島內,立院內部也無共識。 (photo by FreeRishad on Flickr-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觀光賭場要設在離島還是島內,立院內部也無共識。 (photo by FreeRishad on Flickr-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台灣醒到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沒有政策影響評估,怎麼審法案?」針對觀光賭場管理條例的草案審理,立委田秋堇指出交通部和立委陳根德的提案說明不夠完善,且議程時間短,讓委員無法充分發言,難以進行審理。交通部長葉匡時回應道,行政院支持離島設賭場的方案,但會尊重委員的提案,之後還須多方、完善的討論。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最後以散會收場。

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行政院提出《觀光賭場管條例》是根據《離島建設條例》為法源依據, 只要離島地區經過公投就就可設置觀光賭場。有鑑於目前沒有管理的配套措施,因此行政院提出觀光賭場管理條例,並在今年5月2日通過《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明訂地方特別稅(特許費)上限7%、未滿20歲禁止進入觀光賭場、客戶獎金所得於20年內免徵所得稅等相關規定。

行政院參考美國、新加坡等經驗規劃草,若順利通過,觀光賭場離島可取得「特許營運執照」,釋照後於2019年觀光賭場正式啟動,並帶動離島觀光博弈產業起飛、增裕國家稅收。

然而目前島內爭取開設觀光賭場的聲浪也很大,包括新北、台中等地都有意設立觀光賭場。立委陳根德、呂玉玲等人也建議將觀光賭場設在島內,並提出以「境內關外」特區的方式監督管理,避免因開放博弈造成國內社會及治安衝擊。

但立委葉宜津認為陳根德所提出的「境內關外」設置賭場茲事體大,恐會讓賭場遍地開花,所有自由貿易港區都可設置賭場;立委管碧玲也說,《賭場管理條例》和國際機場管制的條文中都沒有提到「境內關外管制區」,還需要先進一步定義。

「台灣連炒菜的油都管不好,我們的政府真的準備好了嗎?」立委田秋堇指出,4日的公聽會資料都還沒交到委員手上,連政策衝擊評估的影子都沒看到,台灣也沒有成立賭博成癮戒治中心或是專責機構,恐會讓賭博犯罪率增高,也讓賭癮者承擔國家的錯誤政策。

馬祖籍立委陳雪生則不斷向各位委員說「拜託,拜託」,希望委員尊重公投決議,儘快著手審理此案,還大喊「離島萬歲!」提案立委陳根德則一直強調,他所提出境內關外特別區就是國人無法自由進出的區域,為的是把對國內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面對委員們的激烈交鋒,葉匡時則趕緊緩頰說,委員所提出的境內關外應是指「國境之內,海關之外」,國人必須要出國、出關後才能進入賭場,預估將會依照「機場內附設賭場」或是「國際觀光度假區」兩種模式擇一。他也說,行政院沒有立場表達支持或反對,但基本上交通部、行政院都支持在離島設置觀光賭場。

最後行政、立法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因此散會收場。